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全本信息和拟作出的审批意见予以公开,告知公众,征求意见。
公开时间:2025年12月日-2025年12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开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5111789
传 真:0477-5111789
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
邮 编:017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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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所在地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基本情况 |
污染防治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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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白家海子煤矿矸石覆岩离层注浆充填项目 |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嘎鲁图镇 |
内蒙古鄂尔多斯联海煤业有限公司 |
内蒙古环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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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嘎鲁图镇神水台村内蒙古鄂尔多斯联海煤业有限公司白家海子煤矿井田范围内(注浆站位于矿井工业场地南侧),主要工程内容为:新建充填系统能力为127.5万m3/a(214.65m3/h),项目年处理矸石量为90万吨注浆站,离层注浆首采面选为22盘区2201工作面,首注面2201工作面注浆服务时间为26个月,注浆作业紧跟采煤作业,注浆截止时间通常滞后于工作面回采1~2个月,新建矸石破碎车间、制浆车间以及系统间相互联系的带式输送机栈桥等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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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通过洒水、设置围栏、工棚、覆盖遮蔽等措施,减小起尘量。采用节能环保型柴油动力系列设备、提高燃料质量、保证充分燃烧、配置尾气净化装置等措施,能够实现达标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煤矿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钻井泥浆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等,钻井泥浆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不外排;管道铺设完毕后,进行清管、试压作业,管道试压介质为洁净水,试压废水内主要污染物仅为少量悬浮物,收集沉淀后回用于煤矿选煤厂综合利用。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选用先进的低噪声施工设备,严格控制施工时间,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严格控制施工车辆运输路线,控制车速,减少噪声影响;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建设期产生的建筑垃圾送市政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理;钻井岩屑是钻井过程中钻头切屑地层岩石而产生的碎屑和土层,钻孔施工结束后,钻孔岩屑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不外排;集中收集后按环卫部门要求统一处理。 5.生态保护措施 ①厂外管线均为架空管线,管线支架严格避让永久基本农田,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对管线占地合理规划,严格控制临时占地面积,管线施工临时占地主要为管线支架施工,严格控制管线支架施工作业范围,尽量避让植被较多的区域,对规划占地范围外的区域严禁机械及车辆进入、占用,禁止乱轧乱碾,避免破坏自然植被,造成土地松动。 ②控制钻孔场地作业面范围,钻孔作业应尽量减少临时占地;尽量少破坏植被,不得占用农田。 ③施工结束后半年内,对施工便道临时占用土地进行平整、临时占地按原地类恢复,恢复面积为5200m2。加强对植被的抚育、补种工作,提高施工便道植被覆盖度,恢复植被覆盖度不低于当地原生植被覆盖度,植被成活率达到95%以上。 ④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以最大程度保持生态原貌,并派人管理监督,严禁越界施工。 (二)运营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一级破碎粉尘、二级破碎粉尘、注浆站配料粉尘、皮带运输粉尘及破碎车间未收集粉尘。 一级破碎粉尘采用湿式除尘洗气机(1#)除尘后经20m排气筒排放(P1);二级破碎粉尘采用湿式除尘洗气机(2#)除尘后经20m排气筒排放(P2),注浆站配料粉尘采用湿式除尘洗气机(3#)除尘后经20m排气筒排放(P3),各产尘点安装集尘罩,集气罩集气效率为90%,收集的粉尘经湿式除尘洗气机处理,湿式除尘洗气机除尘效率为96%,最终通过20m高的排气筒排放,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表4限值要求。 矸石输送采用全封闭式带式输送机并喷雾洒水抑尘;破碎车间全封闭并喷雾洒水抑尘;煤粉尘得到有效控制,排放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5 煤炭工业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新增生活污水依托煤矿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期产生废水主要为地面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球磨工序;注浆管道冲洗进入注浆管道随矸石浆液充填井下,不外排。所以本项目对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噪声源主要运输车辆和装卸设备、皮带、破碎、制浆设备等产生的噪声,报告表提出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措施,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除尘污泥、底泥、废矿物油及废油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按环卫部门要求统一处理;除尘污泥返回注浆工序作为充填原料使用;地面冲洗废水收集池底泥返回注浆工序作为充填原料使用;废矿物油和废油桶暂存到煤矿的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5.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保护措施 根据报告表,项目采取了分区防渗;破碎车间、制浆车间、沉淀池,防渗效果至少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0×10-7cm/s;管线(地埋)采用快凝聚合物改性砂浆材料。 6. 生态保护措施 本项目临时占地面积为7090m2,运营期结束后恢复面积为7090m2,生态恢复主要为架空管线支架占地恢复和钻孔占地恢复。 ①架空管线支架占地面积为96m2,注浆管线注浆结束后,对注浆管线支架临时占用土地进行平整、覆土,临时占地按原地类恢复。加强对植被的抚育、补种工作,提高注浆管线支架植被覆盖度,恢复植被覆盖度不低于当地原生植被覆盖度,植被成活率达到95%以上。 ②注浆钻孔70个,钻注浆孔占地面积计7000m2,注浆结束对注浆钻孔进行封孔后,对场地平整、覆土,临时占地按原地类恢复。加强对植被的抚育、补种工作,提高注浆钻孔植被覆盖度,恢复植被覆盖度不低于当地原生植被覆盖度,植被成活率达到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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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