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所受理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全本信息和拟作出的审批意见予以公开,告知公众,征求意见。
公开时间:2025年12月5日-2025年12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开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5111789
传 真:0477-5111789
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
邮 编:017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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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所在地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基本情况 |
污染防治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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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鄂尔多斯市嘉能洗煤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吨洗煤项目扩建洗煤及煤泥烘干项目 |
鄂尔多斯乌审旗 |
鄂尔多斯市嘉能洗煤有限公司 |
内蒙古百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新建煤泥烘干车间和成品煤泥中转间,占地面积分别1018.62m2,25m2。湿煤泥暂存区依托现有煤泥棚。仅新建一条3430型煤泥烘干生产线一条,年烘干湿煤泥40万吨。 |
废气:热风炉、烘干废气通过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30米高排气筒,颗粒物和二氧化硫须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标准限值要求,氮氧化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烘干煤泥储棚产生的颗粒物需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煤炭工业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废水:本项目依托原有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固废:除尘灰、炉渣在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库(面积为8m2,堆存高度为1.5m,最大暂存量为10吨,暂存周期为2d),后外售乌审旗大牛地恒业煤炭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处置。废布袋由厂家定期回收更换,不在厂区内暂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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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内蒙古晟能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有价 金属回收利用技改项目 |
内蒙古鄂尔多斯达拉特经济开发区达拉特产业园三垧梁工业片区 |
内蒙古晟能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凯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本次技改在现有烘干生产线成品存放区新增1套金属梯级回收设备,采用多种物理脱离工艺对原有脱碳后的废气化渣里的铁粉、钙镁产品、含硅金属富集矿进行梯级回收。 |
1.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四周设置围栏,加强对施工区域的管理,采用洒水抑尘措施,散料堆场采用水喷淋防尘,蓬布遮盖散料堆,加强对施工机械、车辆的管理、检修和维护,选用优质燃油等措施。原料储存至全封闭原料库内。 2.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冲洗水收集至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道路降尘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运营期废水经废水循环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3.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安排施工路线和时间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妥善处置各类固体废弃物,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做好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处置工作,一般固体废物应立足于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水循环池底泥定期经废水循环池沉淀后用泵打入混料桶循环使用,废滤布由设备厂家定期回收处理,废机油和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5.切实落实地下水环境及土壤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 964-2018)、《地下水污染源防渗技术指南(试行)》及《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64-2020)等要求,对厂区采取分区防渗措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1.鄂尔多斯市嘉能洗煤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吨洗煤项目扩建洗煤及煤泥烘干项目
2.内蒙古弘盛环保有限公司建筑垃圾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