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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8-01-19 16:21 来源: 办公室 字号:默认超大 打印 保存 分享到: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2017年,我局按照《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724号)、《内蒙古自治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内政办发〔201781号)、《2017年鄂尔多斯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鄂府办发〔201788号)文件要求,深入推进和规范全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环保部门)以及企业全面、客观、及时公开环境信息,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引导,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将排污企业置于公众监督之下,引导公众更加积极地参与环境保护。

(一)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在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我局已通过局政务网站向公众公开全本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鄂尔多斯市水源地水质月报、我市环保动态、上年度财政决算、三公经费决算及当年度财政预算、三公经费预算等信息。

(二)加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在市环保局政务网站开设专栏对重点环境保护监管信息进行公开。《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的责任分工,将公开职责细化落实到人,加强责任考核和监督检查,定期通报检查情况。重点推进环境监察执法和行政处罚信息的公开,完善地区及企业环境风险等级划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等信息,公示发生过重大环境事件的企业,及时发布环境突发事件应对情况。

(三)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利用多种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环保政策宣传与解读工作。积极做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条例》的宣传工作。把握舆论的正确导向方面,20171227日,我市中心城区部分市民反馈闻到异味,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气象局的大力配合下,对此次空气污染的成因进行了全面分析,并及时通过官网发布了调查结果和采取的应对措施,舆情在第一时间趋于稳定。

(四)完善畅通信息公开渠道,依法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截至201712月,依法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5件,作出答复5件。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项0件。

二、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2017年,市环保局依法认真修订权力清单,编制行政职权目录,绘制行政职权流程图并逐步向社会公布,严格按照行政职权目录和规范流程行使行政职权,实行全过程动态公开,使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逐步成为局机关施政的一项基本制度。

(一)认真清理界定行政权力。2017年,按照市审改办统一要求,进一步推进权力清单修订工作,对照法律法规逐项审核职权名称,以及该权力的法律法规依据,对我局所拥有的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清理,彻底摸清行政权力情况。经梳理,我局共有行政权力共有行政权力311项,其中行政许可11项,行政处罚278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征收1项,强制执行5项,监督检查2项,强制措施3项,其他行政权力10,全部在鄂尔多斯市政府政务服务网进行公开。

(二)逐项汇总登记,认真编制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我局对梳理确认的行政权力,进行分类登记,编制了《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局行政权力事项目录》,经市法制办审定后向公众公开。职权目录按照要求逐项列明职权类别、职权设定依据、公开形式、公开范围、公开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承办部门和人员等,并做到与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一一对应,加以说明,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三是制定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并向公众公开。对每一项行政权力依照运行规律和操作程序认真绘制流程图,依次注明行使条件、承办岗位、办理时限、监督制约环节、相对人的权利、投诉举报途径和方式等内容,并在重要部位和环节相应注明公开的范围、形式和时限,统一了工作标准,避免权力行使的随意性。在局政务服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和审核下,相关科室和直属单位本着积极负责的态度,编制并多次修改各自的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共形成18项行政许可流程图,同行政权力事项目录一并公开。

三、全面落实集中审批服务模式,提升网站服务功能。

2017年,我局进一步加强了政务服务窗口的运行和管理,更加注重政务网站在提升公共服务效能方面的作用。

(一)加强政务服务窗口单位建设。5个行政审批、行政服务事项全部入驻市政府服务大厅,派驻2名专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具体受理事项包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告表审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审批、排污许可证、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辐射安全许可证、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跨市转移审批。根据市政务中心反馈的每周通报看,我局在“收件、受理、办结时限”方面都表现良好。截至201712月,我局政务服务窗口共计受理行政审批事项938件,已办结730件,办结率77.83%

(二)进一步加强公共平台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渠道。我局重视加强环境保护门户网站建设,一是我局门户网站专门为党建工作新开设党建之窗专栏,及时发布我局党建动态。二是我局门户网站新开设鄂尔多斯市空气质量适时发布系统(试运行),为群众及时掌握我市空气质量状况,合理安排工作生活活动提供服务。三是进一步完善“鄂尔多斯在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2009年以来的公开政府信息可在该网站进行查询。

(三)加强公益服务公开。一是完善12369环保热线。环保举报热线特服专线号码12369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以畅通信息渠道,拓宽群众获取信息的途径。截至201712月末,市环境监察支队直接参与调处、督办的信访案件257起,其中督办案件23起,信访信息管理系统8起,微信举报45起,网络信访案件47起,市长热线18起,“12369”环保热线100起,来访15起,来信1起。目前237件已办理完毕,其余正在办理中。二是依据有关规定实现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程序的全过程公开,第一时间对已受理项目、拟审批项目、审批前专家组意见及最后做出批复进行公示,并在局网站全本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方便公众查询。另外,对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审核、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的核发等行政审批事项依规公示公开,确保公开的时效性,体现政务服务价值。

四、存在的不足与下一步工作计划

近年来,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其主要表现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制度建设不够完善、缺乏专业培训、监督制约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另外,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分散化、碎片化的基本局面尚未得到彻底改善,迫切需要对公开的环境信息进行整合,方便实现多种形式的信息公开,使公众能在更大范围、从更多渠道及时了解与切身环境利益相关的环境信息。

为此,在未来我局将致力于完善网站各项在线办事模块,建成集环保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环保宣教、便捷查询和社会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在线办事大厅,提供公开、透明、准确的环境保护行政审批、行政服务权力清单及业务办理程序,为广大服务对象提供便捷查询服务,使门户网站更适应向“服务型转型”的工作的需要。同时,通过鄂尔多斯环保大数据项目,把现有分散的环境监管信息进行整合并进行公开,在不断加强自身环境监管能力的同时,实现由静态信息公开向实时信息公开转变,由事后公开向事前公开与事后公开并存转变,从而提升全体公民、环保公益组织在环境治理、环境监督工作中的参与度,共同促进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工作整体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