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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2016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7-04-01 10:57 来源: 办公室 字号:默认超大 打印 保存 分享到: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 》(原国家环保总局令 第35号)要求,我局编制了《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局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2016年度报告》。现予公布。

 

附件: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局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2016年度报告 

 

    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2月28

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局

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2016年度报告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为迎接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在2016年正式实施,2016年,我局按照《鄂尔多斯市2016年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鄂政公办发〔20162号)文件要求,深入推进和规范全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环保部门)以及企业全面、客观、及时公开环境信息,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引导,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将排污企业置于公众监督之下,引导公众更加积极地参与环境保护。

(一)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在局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将20165项重点政务公开工作列为深化改革任务目标之一,针对每项任务制定了具体的实施办法、时间表和路线图,落实了工作责任,统筹推进。截至20169月,我局已通过局政务网站向公众公开全本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权力清单、保留的行政服务事项清单、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12月向公众公开上年度财政决算、三公经费决算及当年度财政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二)加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2016年初,印发了《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在市环保局政务网站开设专栏对27项重点环境保护监管信息进行公开。对《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修订,进一步明确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的责任分工,将公开职责细化落实到人,加强责任考核和监督检查,定期通报检查情况。重点推进环境监察执法和行政处罚信息的公开,完善地区及企业环境风险等级划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等信息,公示发生过重大环境事件的企业,及时发布环境突发事件应对情况。

(三)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利用多种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环保政策宣传与解读工作。积极做好新环保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发布《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宣传工作,邀请国家环保部政策法规司李庆瑞司长、宣教中心主任贾峰为全市各旗区、各部门副处级以上干部、重点企业负责人900余人进行专题培训。把握舆论的正确导向方面,在市委、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宣传部、市林业局、农牧业局的大力配合下,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有力的公布了乌审旗鸟死亡事件调查结果和监测数据,舆情在第一时间趋于稳定。

(四)完善畅通信息公开渠道,依法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截至20169月,依法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0件,出答复0件。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项0件。

二、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2016年,市环保局依法认真清理审核行政权力,编制行政职权目录,绘制行政职权流程图并逐步向社会公布,严格按照行政职权目录和规范流程行使行政职权,实行全过程动态公开,使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逐步成为局机关施政的一项基本制度。

(一)认真清理界定行政权力。2016年,按照《鄂尔多斯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权力清单梳理工作的补充通知》(鄂审改办〔201614号)要求,局法规科以行政职权法定为原则,对照法律法规逐项审核职权名称,以及该权力的法律法规依据,对我局所拥有的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清理,彻底摸清行政权力情况。经梳理,我局共有行政权力198项。经修订,我局共有行政权力306项,其中行政许可13项,行政处罚268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确认1项,强制执行5项,监督检查2项,强制措施3项,其他行政权力12项,全部在鄂尔多斯市政府服务网进行公开。

(二)逐项汇总登记,认真编制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我局对梳理确认的行政权力,进行分类登记,编制了《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局行政权力事项目录》,经市法制办审定后向公众公开。职权目录按照要求逐项列明职权类别、职权设定依据、公开形式、公开范围、公开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承办部门和人员等,并做到与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一一对应,加以说明,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三是制定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并向公众公开。对每一项行政权力依照运行规律和操作程序认真绘制流程图,依次注明行使条件、承办岗位、办理时限、监督制约环节、相对人的权利、投诉举报途径和方式等内容,并在重要部位和环节相应注明公开的范围、形式和时限,统一了工作标准,避免权力行使的随意性。在局政务服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和审核下,相关科室和直属单位本着积极负责的态度,编制并多次修改各自的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共形成18项行政许可流程图,同行政权力事项目录一并公开。

三、全面落实集中审批服务模式,提升网站服务功能。

2016年,我局进一步加强了政务服务窗口的运行和管理,更加注重政务网站在提升公共服务效能方面的作用。

(一)加强政务服务窗口单位建设。5个行政审批、行政服务事项全部入驻市政府服务大厅,派驻2名专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具体受理事项包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告表审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审批、排污许可证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辐射安全许可证、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跨市转移审批。根据市政务中心反馈的每周通报看,我局在“收件、受理、办结时限”方面都表现良好。截至201612月,我局政务服务窗口共计受理行政审批事项725件,已办结549件,办结率75.72%

二是进一步加强公共平台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渠道。我局重视加强环境保护门户网站建设,2016年我局电子政务(政务外网)网站专门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设专栏,及时发布我局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开征集我局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受到了良好的效果。进一步完善“鄂尔多斯在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2009年以来的公开政府信息可在该网站进行查询。

三是加强公益服务公开。一是完善12369环保热线。环保举报热线特服专线号码12369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以畅通信息渠道,拓宽群众获取信息的途径。截至12月末,市环境监察支队通过公开渠道共受理信访案件287起包括督办54件,上级督办5件,微信3件。均已办结。二是依据有关规定实现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程序的全过程公开,第一时间对已受理项目、拟审批项目、审批前专家组意见及最后做出批复进行公示,并在局网站全本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方便公众查询。另外,对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审核、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的核发等行政审批事项依规公示公开,确保公开的时效性,体现政务服务价值。

四、存在的不足与下一步工作计划

近年来,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其主要表现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制度建设不够完善、缺乏专业培训、没有专人管理、监督制约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另外,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分散化、碎片化的基本局面尚未得到彻底改善,迫切需要对公开的环境信息进行整合,方便实现多种形式的信息公开,使公众能在更大范围、从更多渠道及时了解与切身环境利益相关的环境信息。

为此,在未来1-2年,我局将致力于完善网站各项在线办事模块,建成集环保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环保宣教、便捷查询和社会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在线办事大厅,提供公开、透明、准确的环境保护行政审批、行政服务权力清单及业务办理程序,为广大服务对象提供便捷查询服务,使门户网站更适应向“服务型转型”的工作的需要。同时,通过鄂尔多斯环保大数据项目,把现有分散的环境监管信息进行整合并进行公开,在不断加强自身环境监管能力的同时,实现由静态信息公开向实时信息公开转变,由事后公开向事前公开与事后公开并存转变,从而提升全体公民、环保公益组织在环境治理、环境监督工作中的参与度,共同促进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工作整体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