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面落实应对气候变化、降碳减污重点任务,完成“十四五”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强度目标。
二、全面加强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管理工作,做好八大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名录确认和碳排放报告报送工作,配合自治区完成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报告核查、复查及发电行业履约工作。
三、探索开展碳普惠体系建设,积极推进碳足迹管理工作,推动落实国家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政策体系。持续提升应对气候变化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