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人才培养和使用。按照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总体部署安排、“人才新政30条”等文件精神,切实落实好《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人才发展五年规划》的任务和目标,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加大生态环境系统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加强本系统现有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和使用。
二、优化干部选拔任用。按照市委印发的《关于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二十条措施》、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加强干部队伍专业化能力建设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系统干部队伍现状及储备情况,进一步提升干部队伍专业化水平,激励全系统广大干部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担当作为、干事创业、创先争优。做好干部日常管理、教育引导、关心关爱工作。将干部工作与人才工作深度融合,建立健全调研机制,结合日常动态考核,持续打造专业化、能力强的生态环境干部队伍。
三、业务培训。按照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履职尽责能力的要求,计划组织市旗(区)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相关部门的干部开展能力提升培训,促进干部间业务交流、经验分享,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四、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管理和中初级职称自评。按照市委组织部 市人社局关于修订印发《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局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工作,规范开展越级和破格聘用工作,确保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继续做好2025年度生态环境系列的初、中级职称自主评审工作。严格按照职称自主评审的要求,组建职称评委会、完善专家评委库、制定详细的评审实施方案,认真做好职称申报材料的审核、整理、汇总工作,坚持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高标准、严要求,按照评审条件进行评审。做到好中选优,确保自主评审的社会公信力,做到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