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所受理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全本信息和拟作出的审批意见予以公开,告知公众,征求意见。
公开时间:2026年7月28日-2026年8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开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5111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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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 邮 编:017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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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词 |
所在地 |
建设单位 |
评价单位 |
项目基本情况 |
污染防治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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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卓汽车零部件(鄂尔多斯)有限公司年产20万套汽车座椅生产项目 | 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装备制造产业园 |
富卓汽车零部件(鄂尔多斯)有限公司 | 内蒙古城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现有项目已建成一条年产20万套的汽车座椅总成搭配生产线一条,于2025年11月投运。本次扩建主要建设汽车座椅发泡件生产线一条,扩建完成后全厂年产5万套汽车座椅发泡件、20万套的汽车座椅,本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发泡件生产线、化料存料区、事故水池、危险废物暂存间等。 |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单位在设备安装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和固体废弃物要集中收集统一处置;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施工场地、设施等均置于永久占地范围内,减少施工期水土流失。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发泡生产线有机废气采取“集气罩+干式过滤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非甲烷总烃、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二氯甲烷排放均能够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中各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排放限值要求。 按照《富卓汽车零部件(鄂尔多斯)有限公司年产20万套汽车座椅生产基地项目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确认意见的函》(鄂环气字〔2026〕22号),项目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不得超过4.9吨/年。 3、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进入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限值。 4、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安装减振基础等,确保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5、各类固废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做好分类贮存和安全处置工作。一般固体废物应立足于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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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能龙源上海庙电厂粉煤灰资源化利用项目 |
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上海庙能源化工基地国家能源集团内蒙古上海庙电厂内空地 |
国家能源集团内蒙古上海庙发电有限公司 |
内蒙古中昕生态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上海庙镇国家能源集团内蒙古上海庙电厂内,占地面积1800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1个生产车间、1座粉煤灰(原灰)仓、1座粉煤灰(粗灰)仓、1座矿渣粉仓、1个脱硫石膏棚、1座激发剂仓、1座微珠成品仓、1个微珠成品库、2座胶凝材料成品仓等。年生产1万吨微珠和10万吨胶凝材料。 |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单位在土石方开挖及设备安装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尽可能缩小施工活动范围,施工场地四周须建立围挡,定期进行洒水和清扫;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施工结束后须尽快对临时占地和周边进行生态植被恢复,防止水土流失;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和固体废弃物要集中收集统一处置。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粉煤灰(原灰)仓、粉煤灰(粗灰)仓、矿渣粉仓、激发剂仓/水泥仓、微珠成品仓、胶凝材料成品仓粉尘,通过各自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仓顶呼吸孔排放; 微珠二级分级设备粉尘,由密闭管道收集后,经PTFE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7m高排气筒排放;微珠成品库微珠包装粉尘经包装机自带集成式除尘器处理;球磨机粉尘密闭管道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脱硫石膏棚和缓冲仓粉尘采取全封闭式原料棚,储棚内设置雾化喷头进行喷雾降尘,车辆出入口配置双层防尘软帘,低位上料;粉尘运输车辆采用苫布遮盖或密闭车辆,减速慢行的措施,减少无组织颗粒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水污染防治措施。夏季,生活污水经污水管道送至国电双维电厂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后,回用于电厂绿化;冬季,生活污水经污水管道送至国电双维电厂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电厂洒水降尘、输煤栈桥冲洗用水等。 4、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安装减振基础等,确保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5、各类固废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做好分类贮存和安全处置工作。一般固体废物应立足于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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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恒鑫源商砼有限公司恒鑫源搅拌站项目 | 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装备制造产业园北部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恒鑫源商砼有限公司 | 内蒙古蓝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年生产商品混凝土30万立方米,主要建设1座混凝土搅拌站,站内包含2条商品混凝土生产线,配套建设水泥筒仓、粉煤灰筒仓、外加剂储罐、材料棚、危废库等公辅及环保工程。 |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单位在土石方开挖及设备安装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施工活动范围控制在永久用地范围内,施工场地四周须建立围挡,定期进行洒水和清扫;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和固体废弃物要集中收集统一处置。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搅拌机上方配套脉冲式布袋除尘器,颗粒物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及2025年修改单表1中要求;本项目设置全封闭材料棚,筒仓上方呼吸口各设置1台脉冲布袋除尘器,物料运输、暂存、装卸均在全封闭材料棚内,并配备雾炮机洒水降尘,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及2025年修改单表3中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要求。 3、水污染防治措施。搅拌机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化粪池收集后由罐车拉运至万利污水处理厂,后期管网铺设后,直接由化粪池接入市政污水管网。 4、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安装减振基础等,确保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5、各类固废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做好分类贮存和安全处置工作。除尘灰、沉淀池泥砂回用于生产工序,较大混凝土块拉运至建筑垃圾消纳场;废滤袋由厂家更换时回收;废矿物油、废油桶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由市政部门清运。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