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所受理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全本信息和拟作出的审批意见予以公开,告知公众,征求意见。
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6年8月3日-2026年8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8582354
传 真:0477-8582354
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
邮 编:017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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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项目名称 |
所在地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基本情况 |
污染防治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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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鄂尔多斯市荣飞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固体废物资源循环利用项目 |
鄂尔多斯市杭锦旗独贵塔拉镇查干补拉格嘎查 |
鄂尔多斯市荣飞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鄂尔多斯市嘉鑫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设计处理建筑垃圾100438吨/年,产出骨料100000吨/年,进入本项目资源化利用的建筑垃圾类型有工程渣土、工程垃圾以及砖瓦、混凝土块、陶瓷等类型的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主要建设全封闭生产车间1座,车间内设建筑垃圾资源处理生产线1条以及及产品骨料暂存区,新建全封闭原料棚1座,配套建设公用、辅助及环保工程等。 |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单位在土石方开挖及设备安装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施工活动范围控制在永久用地范围内,施工场地四周须建立围挡,定期进行洒水和清扫;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和固体废弃物要集中收集统一处置。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破碎筛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排放限值;本项目设置全封闭生产车间及原料棚,物料运输、暂存、装卸均在全封闭厂房内,并设置喷雾洒水抑尘,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排放限值。 3、水污染防治措施。搅拌机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化粪池收集后由罐车拉运至万利污水处理厂,后期管网铺设后,直接由化粪池接入市政污水管网。 4、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安装减振基础等,确保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5、各类固废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做好分类贮存和安全处置工作。分拣出的木材、金属、塑料等,外售进行资源化利用;渣土、除尘灰、沉淀池底泥作为建筑施工、公路回填及搅拌站利用;废布袋由厂家更换并回收;废矿物油、废油桶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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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内蒙古沙圪堵开发区华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固废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 |
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准格尔产业园原电石项目用地范围内 |
内蒙古沙圪堵开发区华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鄂尔多斯市奇胜安环科技有限公司 |
内蒙古沙圪堵开发区华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固废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位于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准格尔产业园原电石项目用地内。项目建设内容:建设1座固废一体化预处理生产车间(含煤矸石分选、建筑垃圾处理,采用复合式一体化设备),1座180型商品混凝土生产车间,1座WBZ600型无机道路三合料生产车间,配套建设全封闭料仓、密闭皮带通廊、环保治理设施、危废暂存库及附属设施。项目建成后年综合利用各类固体废物230万吨,其中煤矸石100万吨、建筑垃圾100万吨、粉煤灰22万吨、脱硫石膏8万吨;年生产商品混凝土约25万m³、无机道路三合料约130万吨。 |
(一)施工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废气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项目施工期间,施工材料运输装卸过程中都会产生一定的扬尘,并可能随风迁移到周围区域,使周围环境空气中总悬浮颗粒物浓度升高;项目施工过程中运输车辆进出工地将产生运输扬尘,污染周围大气环境。结合项目特点,项目施工期应采取如下防治措施: ①施工单位对施工道路和物料堆放场地进行硬化和洒水降尘措施,要求洒水次数每天不少于3次; ②施工场地四周设置2.0m高的围挡,物料堆放全部覆盖; ③运输车辆采用密闭化措施。运输单位和个人应当加强对车辆机械密闭装置的维护,确保设备正常使用,运输途中的物料不得沿途泄漏、散落或者飞扬,并按照指定的时间、区域和路线行驶; ④强化施工期环境监督管理,提高全员环保意识宣传和教育,制定合理施工计划,缩短工期,采取集中力量逐项施工方法,坚决杜绝粗放式施工现象发生。 2、施工期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项目拟采取以下措施: ①在混凝土输送泵及混凝土运输车清洗处,设置临时沉淀池,使排放的废水先经沉淀池沉淀后再回收用于场地洒水降尘 ②场地设有化粪池,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预处理后,排入准格尔产业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准格尔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 报告表提出的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包括: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尽量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降低设备声级,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同时做好施工机械的维护和保养,有效降低机械设备运转噪声;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和管理,降低人为噪声,尽量减少碰撞和敲打声音;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机座,降低振动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对可固定的机械设备如空压机、发电机安置在施工场地临时房间内,房屋内设隔音板或隔音罩,从而达到降低噪声的目的。 4、施工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施工废弃物主要是建筑垃圾,建筑垃圾主要包括建筑材料的边角料、废包装等。建筑材料的边角料包括废金属、钢材、废砖等,有计划的堆放,按要求分类处置。废金属、钢材与纸质废包装等可回收利用的垃圾可卖废品,其他难以回收利用的垃圾分类收集后送至政府指定地点堆放。工程中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二)运营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煤矸石分选、破碎、筛分粉尘;混凝土生产线搅拌粉尘;无机道路三合料搅拌站粉尘;脱硫石膏磨粉粉尘;筒仓粉尘;物料堆存装卸粉尘;物料转载粉尘及汽车道路运输扬尘。 建筑垃圾和煤矸石分选、破碎、筛分粉尘:在产尘点设置集气罩,粉尘收集后通过排风管道引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净化后的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排放标准。 混凝土搅拌粉尘:搅拌机呼吸口设置1台布袋除尘器,净化后的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无机道路三合料搅拌粉尘:搅拌机呼吸口设置1台布袋除尘器,净化后的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脱硫石膏磨粉粉尘:磨粉主机整体加装钢结构密闭壳体,缝隙用橡胶条密封,内部设置集气支管,磨机内部保持负压,收集的粉尘引入一套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净化后的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排放标准。 筒仓粉尘:每个筒仓顶部均单独设置有1套布袋除尘器对粉尘进行收集处理,处理后的尾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粉尘排放量较少。 物料堆存装卸粉尘:项目原料建筑垃圾和煤矸石储存于全封闭储料棚内,装卸料时设置雾炮降尘设施,可将无组织粉尘量降到最低。 输送转载粉尘:物料采取密闭皮带运输机运输,水泥采用螺旋气力输送机密闭输送,减轻无组织排放量,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汽车运输粉尘:厂区至公路连接道路硬化处理,设洒水车洒水抑尘,运输车辆遮盖苫布,定期清扫路面。 采取以上措施后,可以有效控制厂区内有组织和无组织粉尘的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主要为搅拌设备及地面冲洗废水,经收集后进入1座容积为350m3的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厂区道路洒水抑尘,不外排;洗车废水收集后进入车辆冲洗废水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实验室产生少量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混凝土拌合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准格尔产业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准格尔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项目运营过程中主要为振动给料机、颚式破碎机、圆振筛、分选机、反击式破碎机、搅拌机、球磨机、皮带输送机、装载机、除尘器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报告表提出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封闭厂房内安装,加强设备管理,使生产设备保持良好运转等措施。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沉淀池底泥、除尘器除尘灰、废旧金属、轻质垃圾、废机油及机油桶、生活垃圾。 本项目废水沉淀池产生的底泥主要成分为泥沙,经脱水后回用于无机道路三合料生产线的原材料综合利用;除尘灰主要成分为细颗粒尘土,收集回用于混凝土生产线和无机道路三合料的原材料综合利用;建筑垃圾破碎后磁选过程中产生的废金属主要成分为废旧混凝土中含有的废钢筋,收集后外售给就近的废旧金属回收公司;建筑垃圾分拣和风选过程中产生的轻质垃圾主要成分为木材、塑料、玻璃、编织袋、纸片等,收集暂存后外售给就近的废旧回收公司;实验室实验过程会产生混凝土块破碎后回用于混凝土生产;设备保养维修中产生的废机油和废油桶,暂存于厂区内危废贮存库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保护措施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危废暂存库作为重点防渗区,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要求进行建设,危废暂存库贮存区各建筑物进行坚固的防渗防腐材料修建,地面及裙脚20cm混凝土+2mmHDPE膜(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10cm/s)+10cm混凝土,墙壁防渗防腐衬层高度约为50cm;原料储棚、废水沉淀池、洗车沉淀池、骨料库作为一般防渗区:采用C30、P6级防渗混凝土,环评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满足Mb≥1.5m,渗透系数满足K≤10×10-7cm/s;生产车间、办公生活区作为简单防渗区,采用一般地面硬化。 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后,可有效避免项目对周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的影响。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