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全本信息和拟作出的审批意见予以公开,告知公众,征求意见。
公开时间:2026年7月16日-2026年7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开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8582354
传真:0477-5111789
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
邮 编:017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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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所在地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基本情况 |
污染防治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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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内蒙古伊泰京粤酸刺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酸刺沟煤矿二盘区北翼煤层底板灰岩水害超前勘探工程技改 |
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 |
内蒙古伊泰京粤酸刺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中昕生态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本项目技改前3个井场已全部完成钻前工程建设(道路建设,循环系统及设备的基础准备、钻井设备的搬运及安装、井口设备准备、钻井工程、注浆工程、沉渣池的修建以及办公、仓库等用房的布置等),目前正在进行注浆工程。 本次技改拟将“硅酸盐水泥”替换为“硅酸盐水泥+粉煤灰”,新增粉煤灰用量7.28万t,其余工程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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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本项目搅拌机、进料口均全密闭,且置于全封闭注浆站内,产生的粉尘量较小。洒水车定期洒水抑尘,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无组织排放限值。水泥储罐粉尘罐顶自带除尘器,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废水:钻井废水装入废液储存罐经破胶脱稳装置后,再进行固液分离后,用于井场内部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化粪池,定期运至矿区煤矿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 噪声:选用低噪设备、基础减振,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限值要求。 固废:钻井废泥浆、钻井岩屑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收集至场内沉渣池,定期交由准格尔旗恒达砖厂处置。废机油暂存至酸刺沟煤矿工业场地现有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内蒙古忠信再生资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处置。 生态:施工完成后,对井场、进场道路进行植被恢复,总恢复面积为24200m2,种植草类进行植被绿化,绿化物种应优先选择适宜当地生长的品种,属草地的撒播草种或种植百里香、紫花苜蓿、针茅、沙打旺等生长快、耐干旱的品种,尽快与周围生态景观协调。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内蒙古伊泰京粤酸刺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酸刺沟煤矿二盘区北翼煤层底板灰岩水害超前勘探工程技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