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全本信息和拟作出的审批意见予以公开,告知公众,征求意见。
公开时间:2026年1月12日-2026年1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开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5111789
传 真:0477-5111789
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
邮 编:017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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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所在地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基本情况 |
污染防治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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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鄂尔多斯市东方佳成环保有限公司煤矸石营养土制备技术与应用项目(补连塔煤矿沉陷区生态修复) |
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补连塔煤矿沉陷区内 |
鄂尔多斯市东方佳成环保有限公司 |
内蒙古峰泰环保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项目利用营养土对补连塔煤矿沉陷区内进行生态修复治理,治理区面积为11.1116hm2,生态恢复面积11.1118hm2。 |
生态:划定施工作业范围,严禁随意扩大施工区域;施工车辆及施工机械按规定线路行驶,严禁碾压施工作业范围外的植被,施工结束后立即进行治理恢复,采取覆土复垦和植物恢复措施对治理区进行治理,全部生态恢复为草地 废水:施工人员外包,且均为周边村民,不提供食宿,不新增生活污水;抑尘用水,蒸发损耗,无废水产生及排放。 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减少施工交通噪声,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废气:采取定期洒水降尘措施,《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 固废:剥离的表土,临时堆放于裂缝旁,用于裂缝恢复。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鄂尔多斯市东方佳成环保有限公司煤矸石营养土制备技术与应用项目(补连塔煤矿沉陷区生态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