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所受理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全本信息和拟作出的审批意见予以公开,告知公众,征求意见。
公开时间:2025年10月29日-2025年11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开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5111789
传 真:0477-5111789
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
邮 编:017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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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所在地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基本情况 |
污染防治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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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纳林河建筑垃圾等固废综合利用及处置项目 |
鄂尔多斯市乌审旗无定河镇庙滩村八社 |
鄂尔多斯市坤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内蒙古中政国环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鄂尔多斯市乌审旗无定河镇庙滩村八社。年处理煤矸石25万吨,年处理粉煤灰7万吨,年处理气化渣20万吨,年处理建筑垃圾5万吨;年产商砼12万m3,年产稳定土20万m3,年堆填建筑垃圾2.3万吨,填埋装修垃圾1.2万吨。 |
1.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场地四周设置围挡,定期进行洒水。运行期:煤矸石、建筑垃圾在原料堆存区暂存,原料堆存区位于分选车间内,为全封闭式结构,并在转运点设洒水喷雾装置。煤矸石和建筑垃圾在破碎过程中会产生的粉尘,设置6套集气罩+一套布袋除尘器及1根15m高排气筒。各粉料筒仓均设有袋式除尘器装置,共设置8套袋式除尘器装置。各个搅拌机均配备有袋式除尘器,共设置2套袋式除尘器装置。密闭车辆运输,分单元作业,每日压实篷布苫盖,配置洒水车在卸料压实等工序洒水,设置场区周边3m绿化隔离带。场界设高6.0米的防飞散网长1076m。 2.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集中收集,定期排至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和厂区绿化。运行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拉运至污水处理厂进行进一步处理。设置1座600m3调节池,填埋区产生的渗滤液收集经提升机至调节池,经调节池沉淀后回喷于填埋区洒水抑尘。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车辆冲洗 3.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采用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其他相应降噪措施。运营期设备噪声采取减振、隔声处理等措施。 4.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施工期: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弃料等,拉运至当地政府指定地点处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当地环卫部门集中处理,建筑垃圾送市政部门指定地点填埋。运营期:洗车沉淀池底泥及渗滤液调节池污泥运至填埋库区填埋;废铁经收集后,外售废品收购综合利用;作为稳定土拌合站原料使用。废矿物油等危废,暂存于厂区内的危险废物暂存库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各类固废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建设危废暂存间,同时做好分类存贮和安全处置工作。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5.切实落实地下水、土壤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等要求,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渗措施。危废库采取重点防渗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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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内蒙古心连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2万吨高效农业肥料制造项目 |
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经济开发区三垧梁化工园区 |
内蒙古心连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内蒙古蒙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经济开发区三垧梁化工园区内蒙古心连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预留场地内,不新增占地,主要建设1座复合肥混装车间(占地4368.00平方米),办公、生活污水处 理等公辅设施依托一期,本次购置相关生产设备,建设1条掺混肥生产线、 1条粉剂水溶肥生产线和1条液体水溶肥生产线。建成后,年产掺混肥15 万t/a、粉剂水溶肥5万t/a和液体水溶肥2万t/a。 |
1.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场地四周设置围挡,定期进行洒水。运行期:掺混肥生产投料、筛分、混合、包装工序产生的颗 粒物,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粉剂水溶肥生产投料、破碎、混合、包装工序产生 的颗粒物,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排放。液体水溶肥生产投料、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采 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排放。 2.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集中收集,定期排至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运行期: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通过管道进入三垧梁工业片区污水处理厂。 3.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采用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其他相应降噪措施。运营期设备噪声采取减振、隔声处理等措施。 4.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施工期: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弃料等,拉运至当地政府指定地点处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当地环卫部门集中处理,建筑垃圾送市政部门指定地点填埋。运营期:原料投料产生的废包装收集后定期外售;废矿物油等危废,暂存于厂区内的危险废物暂存库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各类固废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建设危废暂存间,同时做好分类存贮和安全处置工作。 5.切实落实地下水、土壤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等要求,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渗措施。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