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全本信息和拟作出的审批意见予以公开,告知公众,征求意见。
公开时间:2025年11月4日-2025年11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开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5111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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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
邮 编:017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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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所在地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基本情况 |
污染防治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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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绿筑再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准格尔旗建筑垃圾综合处理项目 |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镇大饭铺村郝家圪塄社 |
内蒙古绿筑再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内蒙古钜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内蒙古绿筑再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15000万元建设准格尔旗建筑垃圾综合处理项目。选址位于准格尔旗薛家湾镇大饭铺 村郝家圪塄社(原准格尔旗固废综合处理项目-建筑垃圾综合处理选址位 置),总占地面积由原来的12.75万平方米变为23.718594万平方米,占地面积增加;建设规模由原来的年处理建筑垃圾23.9805万t/a变为年处理建筑垃圾40万t/a,处理规模增加;消纳场总库容由原来的150万立方米变为180万立方米 ,库容变大。 |
(一 )施工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2施工期要求施工单位对施工道路和物料堆放场地进行洒水降尘,施工场地四周设置2.0m高的围挡,物料堆放全部覆盖,运输车辆采用密闭化措施;施工场地设置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尽量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施工废弃物按要求分类处置;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和管理,强化施工期环境监督管理。 (二 )运营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建筑垃圾破碎筛分粉尘、混凝土生产线搅拌粉尘、无机道路混合料搅拌站粉尘、混凝土砌块生产线粉尘、冷拌沥青混凝土搅拌站粉尘、筒仓粉尘、物料堆存装卸粉尘、填埋库区粉尘、物料转载粉尘。本项目建筑垃圾破碎筛分工序均置于全封闭生产车间内,破碎、筛分产生的粉尘经各自集气罩收集后引入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混凝土搅拌机呼吸口设置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无机道路混合料搅拌机呼吸口设置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旧沥青混凝土破碎、筛分、搅拌工序产生的粉尘经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后引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现有与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混凝土砌块搅拌机呼吸口设置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中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原料水泥、粉煤灰和煤矸石储存于筒仓内,筒仓顶部设置有布袋除尘器对粉尘进行收集处理,原料建筑垃圾、砂石骨料及其他原料均储存于封闭的储料棚内,储存和装卸过程中采用雾炮降尘措施,水泥、粉煤灰、煤矸石粉等粉状物料均采用螺旋输13送机,颗粒状物料采用全封闭皮带输送,填埋库区采用洒水车洒水抑尘,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主要为设备及地面清洗废水、洗车废水、填埋库区渗滤液,项目设1座沉淀池,各搅拌设备及地面清洗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不外排;洗车废水收集后进入车辆冲洗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填埋库区渗滤液经渗滤液调节池收集沉淀后用于填埋作业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玻璃钢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拉运至准格尔旗薛家湾镇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振动给料机、颚式破碎机、圆振筛、风选机、反击式破碎机、搅拌机、皮带输送机、装载机、除尘器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报告表提出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措施,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沉淀池底泥、除尘器除尘灰、废旧金属、轻质垃圾、废机油及机油桶、生活垃圾。设备及地面清洗沉淀池和洗车沉淀池定期对底部的底泥进行清理,产生的底泥主要成分为泥沙,经脱水后回用于混凝土砌块生产线的原材料综合利用;建筑垃圾破碎、筛分生产线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主要成分为细颗粒尘土,收集回用于混凝土砌块生产线的原材料综合利用;混凝土生产线、无机道路混合料生产线、混凝土砌块生产线、冷拌沥青混凝土生产线和筒仓顶部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主要成分为水泥和粉煤灰,均返回各生产线,作为原材料回收利用;建筑垃圾破碎后磁14选过程中产生的废金属主要成分为废旧混凝土中含有的废钢筋,收集后外售给就近的废旧金属回收公司;建筑垃圾分拣和风选过程中产生的轻质垃圾,其中可利用部分收集暂存后外售给就近的废旧回收公司,不可利用部分收集后进入本项目建设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设备保养 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桶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保护措施 根据报告表,项目采取了分区防渗的措施,危废贮存库为重点防渗区,采用2mm厚的高密度聚乙烯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 cm/s)或其他具有相同防渗能力的材料;原料储棚、清洗废水沉淀池、洗车沉淀池、乳化沥青储罐区为一般防渗区,采用C30、P6级防渗混凝土防渗,防渗技术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 cm/s;建筑垃圾填埋 区为一般防渗区,库底和侧壁采用厚度不小1.5mm的HDPE防渗膜作为防渗层,渗透系数小于1.0×10 cm/s;各生产车间、骨料库、办公生活区为简单防渗区,采用地面硬化处理。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公示版—内蒙古绿筑再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准格尔旗建筑垃圾综合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