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全本信息和拟作出的审批意见予以公开,告知公众,征求意见。
公开时间:2025年10月22日-2025年10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开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5111789
传 真:0477-5111789
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
邮 编:017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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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所在地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基本情况 |
污染防治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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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建筑垃圾综合处理中心项目 |
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沙圪堵镇忽昌梁村马家圪卜社 |
准格尔旗国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中昕生态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建成后处理建筑垃圾468吨/天(17.088万吨/年),处理建筑垃圾种类包括含工程渣土、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垃圾预处理区、生活管理区、填埋区、堆填区。填埋和堆填区设计总库容124.5万立方米,其中堆填区设计库容为120万立方米,可堆填157069吨/年,服务年限约12年,主要堆放工程渣土;填埋区设计库容4.5万立方米,填埋量8000吨/年,服务年限9年,主要填埋预处理后的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 |
1、生态环境保护及恢复措施。照法律法规和主管部门要求,做好林地、草地等保护、恢复和补偿工作,确保符合其管控要求且生态功能不降低。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填埋、堆填高度到达设计高度时,应及时进行终场覆盖及植被恢复,并加强植被管护,保证成活率。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建筑垃圾破碎、筛分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本项目建设垃圾预处理设置全封闭生产车间,原料及成品暂存、装卸、物料运输均在全封闭厂房内,并配备洒水喷淋设施;填埋和堆填作业过程采用喷雾抑尘车降尘,运输车辆在场界外运输过程中全程采用苫布遮盖,进出场对运输车辆轮胎进行清洗,进场及作业道路定期洒水抑尘;采取上述措施,确保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限值要求。 3、水污染防治措施。车辆冲洗水经沉淀池处置后循环使用;填埋区淋滤液经淋滤液调节池收集沉淀后用于填埋作业降尘;生活污水由玻璃钢化粪池收集后定期由吸污车拉运至沙圪堵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4、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结合区域地下水分布现状和水文地质条件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并建立完善的地下水及土壤监测制度,确保不会对区域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 5、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安装减振基础等,确保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6、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各类固废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做好分类贮存和安全处置工作。一般固体废物应立足于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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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杭锦旗宏威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糠醛渣循环再利用年产2万吨生物质碳粉项目 |
鄂尔多斯杭锦旗 |
杭锦旗宏威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鄂尔多斯市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本项目利用“杭锦旗宏威联年产 3 万吨糠醛产业链项目(一期)” 产生的糠醛渣,生产 2 万吨生物质碳粉,建设生物质碳粉车间及配套的仓储、生 产设备、环保设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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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
废水:生活污水依托一期项目现有综合办公楼,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杭锦旗亿嘉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处理。水洗塔和碱洗塔排水全部作为喷淋脱硫塔补水,不外排。喷淋脱硫塔废水喷淋脱硫塔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脱硫沉淀池中的废水定期更换,委托杭锦旗亿嘉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处理。 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车间隔声、设置减振基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GB12348-2008) 3 类标准。 固废:粉磨除尘灰作为炭粉产品进行外售;炭化废气除尘灰暂存于一期项目渣库, 定期送园区渣场填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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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1.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建筑垃圾综合处理中心项目
2.杭锦旗宏威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糠醛渣循环再利用年产2万吨生物质碳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