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评选和复查鄂尔多斯市级环境教育基地的通知
鄂环发[2010]155号
各旗区环保局:
为了贯彻落实《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环宣[1996]947号)精神,加强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各级环境教育基地在充分发挥其公众环境教育功能,引领广大人民群众热爱家园、学习环境科学知识、参与环保实践活动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有效地促进了当地的环保工作。为了推动我市环境教育的社会化进程,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和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使市级环境教育基地的创建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鄂尔多斯市环保局决定于2010年下半年组织开展第三批鄂尔多斯市级“环境教育基地”评选工作,并对第一批、第二批自治区级和市级环境教育基地进行复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组织推荐第三批鄂尔多斯市级环境教育基地创建单位
各旗区创建环境教育基地活动领导小组在认真考察本地区创建环境教育基地活动情况的基础上,积极推荐已取得旗级环境教育基地一年以上的单位,参加鄂尔多斯市级环境教育基地的评选。每个旗市最多推荐2个。
2010年8月10日前,各旗区将申报鄂尔多斯市级环境教育基地申报表(见附件2)及申报材料(包括影像资料)上报到鄂尔多斯市创建环境教育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环保局宣教科401室)。
二、 考核验收及复查
鄂尔多斯市创建环境教育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成考核组对申报鄂尔多斯市级环境教育基地的单位进行实地考核或调阅影像资料验收。同时对已命名的2个(鄂尔多斯市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和鄂尔多斯市恩格贝林场)自治区级环境教育基地以实地考核或调阅影像资料的方式进行复查,重点检查其评为自治区级环境教育基地以后工作开展的情况。
三、 评选、表彰和取消称号
鄂尔多斯市创建环境教育基地领导小组根据考核验收情况,研究决定第三批鄂尔多斯市级环境教育基地的名单,并予以命名表彰。
四、有关要求
各旗区要高度重视市级环境教育基地的评选工作,积极组织、严格把关、按时上报,按照有关要求做好考核验收和复查的准备工作,并对本地区的自治区级环境教育基地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环境教育基地评估标准及考核办法》先进行自查,督促指导这些基地做好环境教育的示范作用,并积极配合自治区和市考核验收组顺利完成考评和复查工作。
附件:1.附件1鄂尔多斯市环境教育基地评估标准及考核办法
2.附件2:鄂尔多斯市级环境教育基地申报表
联 系 人:韩世续 李敏
联系电话:8345634,8347262(传真)
二○一○年七月十三日
主题词:环保 评选 复查 环境教育基地 通知
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局 2010年 7月13日印发
附件1:
鄂尔多斯市环境教育基地评估标准及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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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分 |
评估指标 |
分 数 |
考核方式 |
评分标准 |
考评成绩 |
基 本 条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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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1、在全区环境保护某一领域做出突出贡献,具有示范、示教作用的先进典型; 2、在全区有典型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的环保示范工程; 3、在全区被评为环保十佳企业中,具有突出代表性和社会影响力的企业; 4、在国家、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中,具有较大环保启迪、教育价值的处所; 5、在自治区内与环境保护密切相关的高水平的科技馆、动植物园等环境教育场所; |
6 |
查看文字申报材料和现场检查 |
只要满足其中任一个条件,就可计6分 |
|
通往基地的交通方便 |
4 |
现场检查 |
方便到达之处,才可发挥教育作用,可计4分;不方便的,酌情扣1-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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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环境管理机制 |
20 |
1、成立创建领导机构和办事执行机构 |
7 |
检查机构人员组成及分工情况,出示相关文件、档案 |
未成立扣7分 |
|
2、制定创建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落实到部门及人 |
7 |
计划切实可行,目标清晰,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
未定计划和实施方案扣7分,不完整扣4分 |
| ||
3、定期组织机构人员的学习和培训 |
6 |
检查学习、培训记录,现场考核 |
未组织学习和培训扣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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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分 |
评估指标 |
分 数 |
考核方式 |
评分标准 |
考评成绩 |
基地设备配备情况 |
10 |
1、具备照相、摄像、笔记本电脑、投影仪等基础设备 |
8 |
现场检查 |
缺一项扣2分 |
|
2、设备经常用于环境教育活动 |
2 |
检查图片、影视资料 |
资料不全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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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教育场所 |
15 |
1、有不小于40㎡的培训教室 |
5 |
现场检查 |
没有扣5分,小于40㎡酌情扣1-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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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与环境保护有关的成果展室或标本室,面积不小于30㎡ |
10 |
现场检查 |
没有扣10分,小于30㎡的酌情扣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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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教育档案 |
20 |
1、有开展环境教育活动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
6 |
现场翻阅相关文件 |
少一项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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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环境教育活动的文字记录 |
7 |
现场检查活动记录 |
记录不全扣4分 |
| ||
3、有环境教育活动的相关图片、影视资料 |
7 |
现场检查有关资料 |
资料不全扣4分 |
| ||
积极 开展环境教育 活动 |
25 |
1、各基地根据所属类型的不同,能够积极联系相关部门制定活动计划 |
8 |
现场翻阅相关文件、资料 |
没有积极同相关部门联系的扣6分; |
|
2、按活动计划开展环境教育活动 |
7 |
现场检查相关文件、图片、影视资料 |
未能完成活动计划酌情扣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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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环境教育经常化,每季度都能开展一次大型的社会环境教育活动 |
10 |
现场检查相关文件、图片、影视资料 |
少一次酌情扣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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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加 分 |
5 |
1、获得过国家级、自治区政府命名表彰的基地,如:教育示范基地、农业示范基地、工业示范基地等 |
3 |
检查有关命名表彰文件 |
获得过一项命名表彰可得1分,满分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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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地订阅中国环境报、《环境教育》杂志、《环保信息交流》等与环保有关的报刊、杂志 |
2 |
现场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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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鄂尔多斯市级环境教育基地申报表
基地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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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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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领导小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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