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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6月2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6-24 10:23 来源: 字号:默认超大 打印 保存 分享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624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5624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5111789

 真:0477-5111789

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市生态环境

 编:017000

 

序号

项目名称

所在地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基本情况

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情况

1

内蒙古晟能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

鄂尔多斯达拉特经济开发区达拉特产业园三垧梁工业片区

内蒙古晟能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凯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鄂尔多斯达拉特经济开发区达拉特产业园三垧梁工业片区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1套复合式烘干脱水设备(4台烘干机,其中2台滚筒烘干机、2台振动烘干机,均配套生物质燃烧机),对多孔炭、煤泥进行进一步烘干脱水,年处理24.4万吨多孔炭脱水(低灰分多孔炭)及煤泥(高灰分多孔炭)。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四周设置围栏,当起风时,可使影响距离缩短;对施工场地内松散、干涸的表土,经常洒水防止扬尘;施工单位必须加强施工区域的管理,建筑材料的堆场应定点定位,根据风速,采取相应的防尘措施,对散料堆场采用水喷淋防尘,或用蓬布遮盖散料堆;加强对施工机械及车辆的检修和维护,严禁使用超期服役和尾气超标的施工机械及车辆。场地设沉淀池,将场地施工废水收集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周围区域道路降尘用水;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化粪池中,由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选用机械噪声较低的设备,减少高噪声设备的使用;确保不同阶段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有关规定。对建筑垃圾中可回收利用部分进行回收,不能回收利用的妥善处置。建设单位在设置生活垃圾箱(桶),生活垃圾固定地点堆放,分类收集,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运往指定垃圾场卫生填埋处理。

2.运行期生态保护措施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燃烧烟气采用“旋风除尘器+袋式除尘器”处理;烘干后物料出口上方设置集气罩对废气进行收集,配套“旋风除尘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与燃烧烟气共同由1根24m高排气筒排放;装卸废气于全封闭成品贮存区无组织排放

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产生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间各类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减振等措施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相关要求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物质燃烧产生的除尘灰及炉渣集中收集后于烘干区内单独暂存外售作为农肥使用,利用不畅时送园区渣场;工艺除尘灰全部回收作为产品外售;废机油、废机油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危废利用现有工程危废暂存间贮存,危废库防渗层采用2mm厚高密度聚乙烯膜+20mm 厚水泥砂浆+防水防腐涂料,渗透系数≤10-10cm/s;本项目对烘干区内设备区域进行一般防渗,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0×10-7c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