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6月13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5年6月13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5111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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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市生态环境局
邮 编:017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所在地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基本情况 |
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情况 |
1 |
鄂尔多斯市金玉福制酒有限公司搬迁及升级改造项目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装备制造产业园 |
鄂尔多斯市金玉福制酒有限公司 |
内蒙古聚力山水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白酒生产、仓储厂房,包含酿造车间、陶坛车间、包装车间、粮库曲库、原料库、办公场所及附属配套设施等。总建筑面积为12000m2,其中厂房为10000m2,办公楼为2000m2。 |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项目对周围环境大气的影响主要是施工扬尘和机械废气。在施工过程选择挖掘效率较高的机械设备进行作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运输路线;施工期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应满足《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要求》(HJ1014-2020)中的要求。运营期高粱破碎废气、曲块磨粉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由1#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1)排放;蒸料废气、摊凉废气、发酵废气、蒸馏废气经管道收集经1#二级活性炭吸附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经厌氧微负压收集、好氧工序管道收集,经1#活性炭吸附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固废暂存间废气经微负压收集由3#二级活性炭吸附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燃气蒸汽发生器采用低氮燃烧器,经15m排气筒(DA005)排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NH3、H2S、臭气浓度、无组织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SO2、NOx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2.水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蒸料锅底废水、发酵缸洗涤水、蒸馏锅底废水、灌装洗涤排水、车间地面及设备擦洗废水、脱盐水设备排水。其中高浓度废水为蒸料锅底水、发酵缸洗涤水、蒸馏锅洗涤水经栅格+初沉池+调节池+CSTR(完全混合式厌氧发酵反应器)处理后与灌装洗涤排水、车间地面及设备擦洗废水、脱盐水设备排水经栅格处理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设施调节池+二级AO-MBR处理后,最终进入装备产业园万利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栅格+调节池+二级AO-MBR+园区万利污水处理站,《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的三级排放标准,满足《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GB27631-2011)表2限制要求。 3.噪声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选用低噪设备、基础减振、厂房封闭隔声,场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妥善处置各类固体废弃物,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做好一般固体废物的处置工作,一般固体废物应立足于综合利用;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要求建设危废贮存库,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废酒糟暂存于存放于丢糟场,定时清理作为饲料进行外售处理;包装废料收集后交由废品回收单位;污水处理设施剩余污泥暂存于固废暂存间,外售用于制作有机肥料。过滤膜组件、废反渗透膜组件由由维护方进行回收处置。废活性炭定期更换由厂家回收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矿物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之后送资质单位处置。 5.切实落实地下水环境及土壤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 964-2018)、《地下水污染源防渗技术指南(试行)》及《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64-2020)等要求,对厂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建立完善的土壤地下水监测制度,确保及时发现并处理厂区防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