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6月9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5年6月9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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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市生态环境局
邮 编:017000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内蒙古锦泰碓臼沟煤炭有限公司碓臼沟煤矿改建(扩大开采范围)项目 |
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煤田准格尔矿区,行政区划隶属于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龙口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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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锦泰碓臼沟煤炭有限公司 |
内蒙古伊能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
2025年2月,鄂尔多斯市能源局出具了《关于内蒙古锦泰碓臼沟煤炭有限公司碓臼沟煤矿改建(扩大开采范围)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鄂能局审批发〔2025〕13号)。本次改建仅新增69号区块(位于规划矿区北部)井田面积,新增占地面积1.1011平方千米,位于原井田北侧,整合后井田面积为6.1765平方千米。改建后开采方式及开采规模不发生改变,主要开采煤层为4、5、6上、6号煤层4个煤层,服务年限为13年。改建后工业场地生产、生活设施均依托现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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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态保护和恢复措施。按照法律法规和主管部门要求,做好林地、耕地、草地等保护、恢复和补偿,确保符合其管控要求且生态功能不降低。严格落实井田边界、工业场地、公路等相关区域留设保护煤柱的措施,严禁越界开采。及时开展生态修复,按照“边开采、边修复”的原则,编制生态保护及修复方案,加强地表沉陷区、地表裂缝等生态修复、土地复垦和养护管理,使用原生表土和乡土植物,重建与周边自然生态相协调的植物群落,保护和恢复区域生物多样性,最终形成可自然维持的生态系统。开展岩移观测及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根据监测结果,不断优化和完善矿区生态修复措施,保障区域生态功能。 2.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运营中应严格遵循“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开展导水裂隙带观测, 结合监测结果优化采煤方案、采取保水措施,避免采煤导通或影响上覆松散岩类孔隙水及碎屑岩类孔隙裂隙水等,切实保护区域水资源。严格落实地下水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制定并落实地下水保护、应急以及水位、水质跟踪监测方案,建立地下水动态监测系统,严格落实地下水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 3.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生活污水经工业场地现有一体化地埋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达标回用。矿井水依托现有矿井水处理站处理后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2中的新建(扩、改)生产线标准限值以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的水质标准后回用,现有矿井水处理站采用“混凝沉淀+砂滤+二级碳滤”的处理工艺。建设单位应跟踪监测矿井水水量、水质变化情况,定期检查输水管网状况,必要时优化矿井水处理工艺和综合利用方案,确保各类污(废)水均得到妥善处置。 4.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依托现有已建成的锅炉,不再新建供热设施。配备全封闭储煤棚,输送采用全封闭栈桥,煤棚及转载点配备喷淋洒水降尘设施,道路定期清扫并进行洒水抑尘,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表5煤炭工业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5.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减缓噪声不利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加强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暂存设施的环境管理。洗选矸石2033年前用于内蒙古锦泰碓臼沟煤炭有限公司龙口镇沙焉村赵家峁社与碓臼沟社土地复垦项目回填,2033年后外售准格尔旗大欣煤炭物流配送有限责任公司用于回收煤泥以及制造高质量人造种植土综合利用,你公司需积极探索矸石的综合利用途径,确保矸石合理处置;锅炉灰渣用于土地复垦项目道路建设及建筑材料综合利用;煤泥掺入末煤产品销售;废机油和废油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与生活垃圾一并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按时限完成现有环境问题整改。 |
2 |
鄂尔多斯市宏润洗煤有限公司罕台川800万吨选煤厂技改项目 |
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展旦召苏木查干沟村 |
鄂尔多斯市宏润洗煤有限公司 |
内蒙古众电能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展旦召苏木查干沟村鄂尔多斯市宏润洗煤有限公司预留地建设,无新增占地。建设内容为建设跳汰式洗煤机2台(其中18平方1台、14平方1台)分选设备及皮带架2台,振动筛2台,破碎机1台,1000变压器1台,630变压器1台,配电柜2台等,生产能力为240万吨/年。 |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四周设置围栏;基础开挖等过程洒水使作业面保持一定的湿度;对施工场地内松散、干涸的表土,经常洒水; 对施工现场进行科学管理,砂石料应统一堆放,露天堆存时应有防尘措施,如洒水抑尘、遮盖等,尽量减少搬运环节;地面开挖时,对作业面适当喷水,以减少扬尘产生量;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设置简易沉淀池,施工生产废水经沉淀后全部用于绿化、抑尘,不外排。施工活动尽量控制在建设施工场地内,以减小工程施工噪声的环境影响范围。 2.运行期生态保护措施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在原煤分级筛、破碎机上设置集气罩,收集后引入布袋除尘器除尘,最终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水污染防治措施:无新增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是洗煤工段煤泥水、浮选泥浆水等,生产废水经过煤泥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设备全部位于封闭车间内,建筑隔声;循环水泵设置防震基座,水泵进出水管采用橡胶软接头;对强噪声源跳汰机车间封闭,原料库及输料皮带封闭,达到降噪效果;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要求。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煤泥经压滤机压滤后在煤泥库暂存后外售;洗选矸石用汽车送到金运露天煤矿废矿坑回填。除尘灰主要成分为煤炭,全部掺入产品中外售。循环水池池底沉渣主要成分为煤炭,定期清掏至煤泥库外售。项目设备进行维护、检修时会产生少量的废机油,均为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机油包装桶,专用容器收集后暂存于现有危废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