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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5月2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5-29 17:40 来源: 字号:默认超大 打印 保存 分享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529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5529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5111789

 真:0477-5111789

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市生态环境

 编:017000

 

序号

项目名称

所在地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基本情况

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情况

1

内蒙古伊东蒙粤瓷业有限公司日用瓷业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鄂尔多斯准格尔旗

内蒙古伊东蒙粤瓷业有限公司

内蒙古城矿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鄂尔多斯市准格尔经济开发区伊东陶瓷工业园区,本项目技术改造建设规模是保留年产100万件日用瓷生产能力,新增年产1万吨煅烧高岭土的生产能力,新增年产9万吨拣选煤矸石的生产能力。新建筛分系统、输送系统、煤矸石储料棚、危废暂存间、循环水池、事故水池等。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现场,谨防运输车辆装载过满,不得超出车厢板高度,并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沿途抛洒、散落,及时扫清散落在路上的泥土和建筑材料,并指定专人对附近的运输道路定期喷水,使其保持一定的湿度,防止道路扬尘。对施工现场实行合理化管理,使砂石统一堆放,少量水泥应设专门库房或者依托现有厂区内库房存放。施工段结束后应当及时清理弃土、杂物及建筑垃圾等。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现有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选用低噪声的作业机械及施工方法,并配备降噪、减振措施。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施工过程中挖出的土石方、建筑垃圾、装修垃圾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其中废土石用于厂区道路建设,建筑垃圾用于场区平整填埋,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2.运行期生态保护措施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物料运输产生的粉尘采取厂区道路硬化并且定期洒水降尘;干法筛分粉尘,于筛分机进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筛分过程中粉尘进行收集,收集到的废气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窑炉烟囱产生的废气,烘干后的烟气配置1套“SNCR脱硝+布袋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措施处理。湿法粉磨位于封闭车间内,无组织粉尘在车间内自然洒水沉降,定期打扫车间地面保持地面清洁,无组织粉尘排放量较小。

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的废水主要为煅烧高岭土生产砖坯成型压滤废水,技改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废水。煅烧高岭土生产砖坯成型压滤废水排入沉淀池,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风机、布袋除尘器、筛分机、打浆机、天然气窑炉等,声级在75-85dB(A) 。在设备选型中选择可靠先进的低噪声设施,经距离衰减和厂房墙体隔声后,厂界外的噪声强度能达到《工 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煤矸石拣选物、废机油、废机油桶和废催化剂。煤矸石拣出物由内蒙古伊东力弘瓷业有限公司制砖回用。废机油、废机油桶和废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收集至专用包装内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理。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沉淀池池采取防渗,保证防渗渗透系数≤10-10cm/s,危废库地面进行基础防渗,防渗层为基础垫层+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2mmHDPE膜+环氧砂浆涂层+环氧树脂漆层,总体渗透系数≤10-10cm/s,同时进行防腐蚀处理,危废库内四周沿墙壁底部设置导流渠,东北角设置一座容积为0.5m3的集液池,导流渠及集液池防渗方式同地面,四周墙壁设置不低于0.4m高的裙脚。库顶进行防水处理,避免漏水现象,危废库门口设置围堰,杜绝雨水进入库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