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2月6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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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市生态环境局
邮 编:017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所在地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基本情况 |
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情况 |
1 |
内蒙古科达利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油气田污水处理及综合利用项目 |
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乌兰镇苏吉嘎查村 |
内蒙古科达利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内蒙古乾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内蒙古科达利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油气田污水处理及综合利用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乌兰镇苏吉嘎查村部东7公里处,项目占地面积约63333.33平方米,主要接收中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苏里格气田的苏75区块、苏53区块、苏76区块、苏54区块、苏11区块、苏10区块、苏25区块产生的达到本项目进水水质要求的工业废水。本项目废水处理规模为1500立方米/天(年处理40万立方米压裂返排液、10万立方米钻井泥浆固液分离后滤液),包括压裂返排液处理系统、泥浆处理系统、固液分离系统、处理水池、办公系统以及配套设施,采用“原水池+预处理+调节池调节pH+气浮+二级高密+砂滤+超滤+二级反渗透处理工艺,中水回用,浓水进行进一步处理,处理工艺采用“MVR蒸发结晶+刮板干躁→混盐”。项目投资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98.8万元。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书,本项目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主要为施工扬尘、道路运输扬尘、作业机械及运输车辆尾气等。报告书提出的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包括:施工场地四周进行围挡,地基开挖时,对作业面和土堆适当喷水,使其保持一定湿度,以减少扬尘量,而且开挖的泥土和建筑垃圾要及时运走,以防长期堆放表面干燥而起尘或被雨水冲刷;使用商品混凝土,粉状物料集中堆放、苫盖或置于库内;运输车辆加盖蓬布,运输道路定期洒水清扫;加强对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燃用优质燃油。 根据报告书,本项目运营期环境有组织大气污染源主要是废水储存、处理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及固废暂存场产生的扬尘。报告书提出的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包括:原水池、进水池、调节池、预处理池、污泥池、泥浆池、压滤液储存池、高指标池废气均采取加盖封闭措施,负压收集后通过管道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P1)排放;废水处理车间气浮池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P1)排放;MVR蒸发装置、刮板干燥器不凝气经管道输送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P1)排放,采取以上措施,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允许排放浓度标准限值, 本项目无组织排放主要包括废水处理、废水储存池及固废堆场逸散废气,固液分离车间、废水处理车间(生产车间)为封闭车间,固废暂存场四周建设1.5米高挡渣墙及10米高防风抑尘网,暂存较长时间需苫布覆盖,采取以上措施后无组织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的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限值,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经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限值要求。 (二)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书,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报告提出,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喷洒降尘;生活污水设置临时化粪池,定期拉运至周边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置。 根据报告书,本项目运营期废水包括生活污水、MVR、刮板干燥器冷凝水、循环冷却系统定期排污水、泥浆压滤后固废储存渗出液、车间地面冲洗用废水、超滤、反渗透膜反冲洗废水。报告书提出的运营期污水防治措施包括:MVR、刮板干燥器冷凝水回用于循环冷却水补水;生活污水、循环冷却系统定期排污水、泥浆压滤后固废储存渗出液、车间地面冲洗废水、超滤、反渗透膜反冲洗废水分别收集后返回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处理后中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绿化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重金属满足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总有机碳满足一级标准),用于本项目生产配药用水、车间地面冲洗用水、超滤、反渗透膜反冲洗水和厂区绿化用水,剩余中水全部用于井场钻井液配置。反渗透产生的浓盐水进入MVR蒸发器、刮板干燥器蒸发结晶系统处理,不外排。 (三)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 报告书提出,本项目实施分区防渗,危废废物暂存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建设,防渗层为至少1米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或至少2毫米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生产车间、进水池、调节池、原水池、预处理池、应急池、污泥暂存池、高指标池、浓水池、产水池、上段泥浆池、下段泥浆池、压滤液储存池、固废暂存场、MVR蒸发车间、固液分离车间采取防渗层等效6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重点防渗要求。综合楼办公设置为简单防渗区,进行简单地面水泥硬化。 经报告书预测,正常状况按照本环评要求设置防渗,防渗层完好情况下废水穿透防渗层需要较长时间,不会对地下水产生影响。 假设调节池非正常状况下出现裂缝,由氯化物预测结果可知,调节池泄漏60天后停止,氯化物第60天超出标准限值面积1176.8平方米,第100天超出标准限值面积1305.6平方米,下游最远超标距离为25.3米,第60天~第500天,超出标准限值面积1176.8平方米~1516.2平方米,面积逐渐增大,第500天~第700天,超出标准限值面积1516.2平方米~192.8平方米,面积逐渐减小,第800天中心最大浓度在地下水稀释作用下降低至249毫克/升,开始低于标准限值(250毫克/升),污染晕消失。根据预测,该过程下游最远超标距离为33.6米,未超出厂区范围,对地下水影响较小。 由石油类预测结果可知,调节池泄漏60天后停止,第100天超出标准限值面积1663.7平方米,下游最远超标距离为28.5米,石油类第60天~第500天,超出标准限值面积1367.6平方米~2559.3平方米,面积逐渐增大,第500天~第1000天,超出标准限值面积2559.3平方米~1059.3平方米,面积逐渐减小,第1200天中心最大浓度在地下水稀释作用下降低至0.049毫克/升,开始低于标准限值(0.05毫克/升),污染晕消失。根据预测,该过程下游最远超标距离为47.7米,未超出厂区范围,对地下水影响较小。 由铁因子预测结果可知,调节池泄漏60天后停止,第100天超出标准限值面积1551.1平方米,下游最远超标距离为29.9米,第1000天中心最大浓度在地下水稀释作用下降低至0.28毫克/升,开始低于标准限值(0.3毫克/升),污染晕消失。根据预测,该过程下游最远超标距离为43.1米,未超出厂区范围,对地下水影响较小。 本项目距离下游最近的保护目标为巴音德力格尔家生活用水井,距离为3380米,根据预测结果氯化物最远影响距离为下游33.6米,石油类最远影响距离为下游47.7米,铁最远影响距离为下游43.1米,均未达到保护目标处,对其影响较小。若建设单位能够尽早发现泄漏并及时采取措施切断污染物下渗途径,泄漏引起的影响是可控的。 报告书提出,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本次评价要求新增设置4口跟踪监测井。其中新建1#监测井位于厂区上游,用于监测厂区地下水天然背景浓度;新建2#监测井位于浓水池下游,新建3#监测井位于泥浆池下游,新建4#监测井位于固废暂存场下游,用于控制构筑物及厂区下游渗漏情况。初次监测GB/T14848表1中35项(微生物指标、放射性指标除外)+钡、石油类、石油烃(C6~C9)、石油烃(C10~C40)、镍;后续监测因子为前期监测中超标的污染因子及本项目关注的因子pH、挥发酚、耗氧量、氨氮、硫化物、氯化物、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钡、石油类、石油烃(C6~C9)、石油烃(C10~C40)、汞、砷、六价铬、镍、氟化物、锰、锌。 (四)噪声防治对策及主要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书,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包括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噪声两类。报告书提出的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包括: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采用低噪声设备;按规定操作机械设备,模板、支架装卸过程中,尽量减少碰撞声音;合理布置施工场地、运输车辆减速、禁止鸣笛等。 根据报告书,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各种机泵类、搅拌机、鼓风机、压滤机等。报告书提出的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包括:选用低噪设备,基础减振、隔声、消音措施,加强日常管理,定期检修等措施后,经预测,厂界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 (五)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书,本项目土壤影响途径主要为项目运营期的大气沉降和垂直入渗影响。 正常情况下,本项目厂区建有完善的环保设施及处置措施,项目在严格做好地面分区防渗措施的建设,采取必要的检修、监测、管理措施条件下,能有效防控污染物进入土壤环境,工程建设对土壤的影响较小。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是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氨和硫化氢。污染物主要为气态物质,大气沉降很微弱,且产生量较小,对土壤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大气沉降对土壤的影响较小。 本项目垂直入渗主要是污水处理站各池体防渗层破损,废水通过破损裂缝垂直入渗污染下部的土壤层。非正常工况下,由垂直入渗预测结果可知,原水池渗漏,污水持续下渗394天才能穿透包气带进入含水层。因此,针对半地下储存池,采用满足防渗要求复合防渗结构设置防渗,可有效减缓污染物向含水层的下渗速度,降低地下水污染风险。 根据报告书,本项目实施分区防渗、跟踪监测。报告书提出,本项目根据厂区生产工艺流程、物料贮存及输送方式、周边敏感目标的分布情况共布设6个土壤污染跟踪监测点,其中3个深层样,3个表层样,共设置3个表层样+3个深层样监测点。首次监测厂区内土壤监测点监测指标为GB36600-2018表1中45项+石油类、石油烃(C6~C9)、石油烃(C10~C40)、土壤盐分含量;厂区外土壤监测点监测指标为GB15618-2018中农用地8项+石油类、石油烃(C6~C9)、石油烃(C10~C40)、六价铬、土壤盐分含量+pH;后续监测因子为在前期监测中的特征污染物石油类、石油烃(C6~C9)、石油烃(C10~C40)、土壤盐分含量、六价铬、农用地8项,监测频率为表层样1次/年,深层样1次/3年。 (六)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书,本项目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报告书提出,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统一处理;建筑垃圾清运至当地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 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废水处理系统产生的压裂返排液污泥、废滤料、废滤膜、废反渗透膜、化学清洗过滤器废滤芯,混盐、钻井泥浆固液分离工序产生的污泥、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报告书提出的运营地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包括废水处理系统产生的压裂返排液污泥,暂存于污泥池,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滤料、废滤膜、废反渗透膜、废活性炭均为危险废物,分区暂存于危废库内,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置;化学清洗过滤器废滤芯,定期更换,由厂家回收;混盐需进行鉴定,如鉴定其不属于危险废物,可按一般固废处理进行综合利用,如鉴定为危险废物,则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鉴定前该部分固废按照危险废物暂存的管理要求进行暂存于危废库内;钻井泥浆固液分离工序产生的污泥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送至周边制砖等综合利用项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报告书提出,本项目在场内建设1间危废暂存间,位于厂区西部,面积为350平方米,防渗层为至少1米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毫米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毫米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场内建设污泥暂存池1座,位于原水池南侧,钢砼材质,半地下形式,地下3米,地上2米,占地面积单个为800平方米,有效容积4000立方米;池底和池壁防渗,防渗层等效6米厚粘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加盖全封闭,与生产区域用管道和泵直接进行输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规定进行防渗、泄漏收集、标识等措施。 (七)风险防范 根据报告书,本项目主要风险物质为盐酸,药剂库的盐酸桶泄漏导致有毒有害物质进入环境空气及水环境,从而对大气环境及水环境造成影响,次生物质为HCl。 本项目在采取全面的防渗措施,建立健全地下水水质监测系统,突发环境事件预警预报系统和事故应急防范措施的基础上,项目建设对区域地下水的污染风险较低,项目建设对地下水环境影响是可防可控的。 报告书提出,本项目废水处理系统出水口设置在线监测设施,能够确保废水经各工艺处理后达到相关排放标准要求。本项目厂区设置事故水池,事故水池半地下形式,地下3米,地上2米,占地面积单个为800平方米,有效容积4000m3;池底和池壁防渗,防渗层等效6米厚粘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加盖全封闭,与生产区域用管道和泵直接进行输送。事故状态下,事故废水经厂区内管道收集,厂区设置事故水池,厂界设置围墙,保证本项目事故状态下事故废水的储存、截留要求,不会流出厂区;极端事故情况下可启动项目与当地主管部门应急防控系统联动,有效防止事故发生时物料和消防废水泄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