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2月4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4年12月4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8582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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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市生态环境局
邮 编:017000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内蒙古库布齐沙漠鄂尔多斯中北部新能源基地800万千瓦光伏项目(剩余600万千瓦) |
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中和西镇、恩格贝镇及昭君镇 |
内蒙古三峡蒙能能源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装机容量600万千瓦的光伏发电单元,配套建设18750台逆变器,1875台3.2兆瓦的箱变,35千伏集电线路1316千米以及场内道路等配套工程,升压站和送出线路不纳入本次评价。本项目总投资426625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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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态环境保护及恢复措施。按照法律法规和主管部门要求,做好林地、草地等保护、恢复和补偿工作,确保符合其管控要求且生态功能不降低。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临时占地区域采用硬度较高的钢板等铺垫防护,减少对影响防风固沙功能的地表结皮的破坏。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覆土、植被恢复,并加强植被管护,保证成活率。打造“外围防风锁边+内部道路防护+板下防沙治沙”的生态治理三级防护体系。 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合理布局光伏场区内箱式变压器,并安装基础减振措施、加强各类设备的日常维护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光伏场区场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3、固体废物治理措施。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对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进行处置,同时做好转运台账,不得乱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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