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1月4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4年11月4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5111789
传 真:0477-5111789
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市生态环境局
邮 编:017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所在地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基本情况 |
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情况 |
1 |
上海庙能源化工园区西部铁路专用线项目 |
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上海庙经济开发区 |
内蒙古呼铁新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百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98.407hm²,设计运量为引进量初期80万吨,近期80万吨、远期120万吨;送出量初期410万吨,近期620万吨、远期910万吨。运输产品主要为炼焦煤及焦炭。项目接轨三新铁路上海庙站,同步接轨鄂上铁路上海庙西站,线路全长20.698km,其中:三新联络线自既有三新铁路上海庙站南咽喉西侧引出,后折向西于鄂上线北侧并行,于DK0+660处引入本次新建道岔 (LDK3+014.27),正线长3.014km。西部铁路专用线自新上铁路在建鄂上段上海庙西站西咽喉(DKO+000)引出,向西行进约1.7km后以4-32m梁桥上跨长城大道,沿能源化工园区与长城一号矿区边界继续向西,于长城一号矿区东南侧DK7+300处预留长城一号站(不属于本次评价范围),于DK9+898.7处以(2+14m+8m)梁桥上跨敖银公路及县道X927,线路于长城六号矿区西边界折向北至精细化工园区于DK15+600处设精细化工园站(不含装车站及集运站),线路正线长17.684km。 |
(一)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报告书提出的施工期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等措施。运营期加强线路养护、车辆保养、定期检修、镟轮等措施,采购选用新型车辆、低噪声车体等,从而有效降低噪声影响。通过采取上述降噪措施,营运期精细化工园站站场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拟建铁路专用线边界(距外轨轨道中心线30m处)满足《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GB12525-90)修改方案要求。拟建精细化工园站振动环境执行《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中工业集中区标准限值,昼间75dB(A), 夜间72dB(A); 鄂托克前旗长城六号矿业有限公司及明长城振动环境执行《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中居民、文教区标准限值,昼间70dB(A), 夜间67dB(A)。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报告书提出,施工期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避免在施工过程中燃料油的跑、冒、滴、漏;施工工地设置临时隔油池、沉淀池对污水进行简易处理,处理后用于冲洗车辆和喷洒路面;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排入环保厕所,拉运至污水处理厂。运营期精细化工园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后排入站内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10.8m³/d),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城市绿化标准,用于车站绿化,不外排,冬季经初步处理后排至恒坤化工污水处理系统。 (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书,本工程施工期取遮盖措施,及时清扫路面渣土。对临时堆土场采用柔性防尘网进行苫盖;运营期加强机车性能的维护和提高燃油效率来减少污染物排放量。 (四)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根据报告书,本工程施工期产生的多余土方用以临时工程回填覆土,不产生弃方,不设置弃土场、弃渣场。临时沉淀池底泥与建筑垃圾废料拉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少量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送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运营期设置垃圾桶收集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进行统一处置、食堂设置隔油池收集的废油脂及餐厨垃圾后交由相关单位合法处置;运转整备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桶收集后暂 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由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置;废铅酸蓄电池暂存精细化工园站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