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区、开发区环境保护局: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站《关于“辐社微学习”微信平台试运行有关事宜的通知》(内辐环站发〔2018〕18号)转发给你们,请立即通知本单位及各核技术利用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请所有相关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关注“辐社微学习”公众号并注册“闯关答题”板块。各旗区、开发区环境保护局负责汇总本辖区注册登记表,于2018年5月18日17时30分前,将电子版统一报送至邮箱350026708@qq.com。
联 系 人: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局辐射科 达力、武硕
联系电话:5111801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站《关于“辐社微学习”微信平台试运行有关事宜的通知》(内辐环站发〔2018〕18号)
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