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降碳协同典型案例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顺利推进鄂尔多斯市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工作,落实《鄂尔多斯市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实施方案》(鄂府发〔2024〕59号)中有关在重点领域形成减污降碳协同技术清单工作和打造标杆的部署,充分发挥减污降碳协同技术对推动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关键支撑作用以及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现组织开展鄂尔多斯市2024年减污降碳协同先进技术和减污降碳协同典型案例征集遴选工作,并择优向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和生态环境部推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目标
(一)征集减污降碳协同先进技术
征集减污降碳协同先进技术,形成鄂尔多斯市减污降碳协同技术清单,促进减污降碳协同技术创新推广,为创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城市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二)征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案例
征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典型案例,培育一批技术水平领先、减排效果突出、减污降碳协同示范效应明显的项目和企业,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绿色低碳典型案例,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二、征集要求
(一)减污降碳协同先进技术
1.征集范围。
本次技术征集范围为节能降碳产业、环境保护产业、资源循环利用产业、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生态保护修复和利用、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绿色服务领域的相关技术,具体分类参见《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2024年版)》(发改环资〔2024〕165号)。
2.技术条件。
(1)申报技术具有先进性和引领性,能够反映所在行业的技术发展方向和进步水平,解决行业关键问题或共性问题。
(2)申报技术应成熟可靠,完成1个以上应用案例。
(3)申报技术经济性良好,具备市场推广价值和应用前景。
(二)减污降碳协同典型案例
1.征集范围。
减污降碳协同典型案例重点方向包括源头转型减污降碳类、过程优化减污降碳类和末端优化治理减污降碳类等。
2.申报条件。
(1)项目应坐落于鄂尔多斯市域范围内,且前期工作扎实、示范效应明显。
(2)项目实施中使用了国家或自治区发布的绿色低碳相关目录中技术、产品或装备的,酌情优先。
(三)申报单位条件
1.申报单位应具有良好的经营状况,无违法违规记录、未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依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
2.减污降碳协同先进技术、减污降碳协同典型案例申报单位,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
三、申报及发布程序
1.自愿申报。符合要求单位,可打印填写申报材料,具体格式参见附件,并于2024年12月25前报送加盖公章的申报书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发送到邮箱:zongheke501@163.com)。鼓励各主管部门、各区及行业协会动员组织和推荐。
2.材料复核与评审。将委托专业机构组织专家开展第三方评审,确定减污降碳协同技术和典型案例,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3.公示和发布。入选技术和典型案例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相关部门发布。
四、实施应用
(一)对入选的技术和典型,将优先作为市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标杆评选对象,市生态环境局将会同有关部门,鼓励相关单位、行业协会积极推广应用,力争在相关省厅、部委官方平台进行公开宣传推广,并争取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上进行宣介。
(二)鼓励金融机构通过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碳减排支持工具、转型金融产品等,加强对入选技术、典型项目和企业的融资支持。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婷 杨儒浦
联系电话:0477-5117949 13476866772
附件:1.减污降碳协同先进技术申报表
2.减污降碳协同典型案例申报表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 鄂尔多斯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