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1月22日-11月28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1月29日-12月5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77-5111789
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
邮 编:017000
2025年11月22日-11月28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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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批准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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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准格尔旗山贵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煤矿(90万t/a)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鄂环审字[2025]180号 |
2025年11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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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图克镇2025年万头肉牛养殖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鄂环审字[2025]181号 |
2025年11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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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鄂尔多斯市紫正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大地精煤矿三号废旧采坑生态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鄂环审字[2025]182号 |
2025年1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