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2月15日-2月21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2月22日-2月28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77-5111789
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
邮 编:017000
2025年2月15日-2月21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批准时间 |
1 |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内蒙古坤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80万吨/年煤泥固废综合利用精细化加工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鄂环审字[2025]30号 |
2025年2月17日 |
2 |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油厂2024年 内蒙区域产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鄂环审字[2025]31号 |
2025年2月21日 |
3 |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内蒙古新盛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5000吨 功能染料及有机颜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鄂环审字[2025]32号 |
2025年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