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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5月2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信息公开

发布日期:2026-05-28 15:54 来源: 字号:默认超大 打印 保存 分享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全本信息和拟作出的审批意见予以公开,告知公众,征求意见。

公开时间:2026528日-20266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开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8582354

传 真:0477-5111789

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

邮   编:017010

序号

项目名称

所在地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基本情况

污染防治措施

1

内蒙古辉腾煤炭运销有限公司120万吨煤化灰渣资源化建设项目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图克镇呼吉尔特村大牛地恒业煤炭物流园区内

内蒙古辉腾煤炭运销有限公司

 

内蒙古腾烽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内蒙古辉腾煤炭运销有限公司120万吨煤化灰渣资源化建设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图克镇呼吉尔特村大牛地恒业煤炭物流园区内,以煤化灰渣、炉渣为主要原料,依托原有洗选车间、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的基础上,对生产设备及分选工艺进行更新改造,新建一条处理规模为120万t/a的煤化灰渣洗选生产线,洗选出高碳颗粒及煤洗选废渣进行资源化利用。总占地面积33350m2办公楼占地面积为840㎡,全封闭原料棚占地面积为3600㎡(其中煤化灰渣占地面积为1800㎡、煤化灰渣洗选废渣占地面积1800㎡),全封闭产品棚占地面积为1500㎡用于高碳颗粒暂存,占地面积为1500㎡。洗选车间占地面积为1500㎡,浓缩车间占地面积为360㎡、危废库占地面积为10㎡。

 

1.大气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局部设备改造、设备基础加固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施工扬尘,以及设备拆除安装粉尘,无大型土方开挖、物料堆放等扬尘污染源,且作业范围均位于原有厂房内,扬尘扩散范围有限。施工扬尘主要为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少量粉尘颗粒,排放量极小;产生量随施工量同步变化,且仅在局部作业点产生,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微弱,不会造成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超标。

防治措施:

(1)扬尘控制:原有设施局部检修及少量辅助设备安装调试作业过程中,对作业点进行洒水抑尘,作业面保持湿润;施工人员佩戴防尘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2)施工期间,严禁在厂区内露天堆放施工物料,所有施工物料均存放于原有车间内,减少扬尘产生。

2.水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设备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及施工人员少量生活污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产生量较少,主要含少量泥沙、油污,无有毒有害污染物;施工人员依托原有项目已建成的生活设施,生活污水产生量极小,且全部接入原有项目污水处理设施,经处理达标后排放或回用,不新增外排废水,不会对周边地表水体、地下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施工过程中无露天作业废水乱排现象,避免了废水渗入地下或流入周边水体的风险。

防治措施:

(1)施工废水控制:设备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隔油处理后,经处理达标后回用,严禁直接排放。​

(2)生活污水控制: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全部接入原有项目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严格按照原有处理流程处置,确保达标排放,不新增废水排放口。

(3)施工过程中,妥善保管施工所用油料、化学药剂等,避免泄漏进入水体,造成水污染;若发生泄漏,立即采取应急措施,收集泄漏物,防止扩散。

3.声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拆卸、安装及小型工具(电钻、扳手等)作业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范围为70-90dB(A)。由于施工活动均在原有生产车间内进行,车间墙体可有效阻隔噪声传播,且施工时间严格控制在白天正常工作时段(8:00-18:00),避开夜间、午休及节假日作业,无连续高强度噪声源,噪声传播至厂区边界及周边敏感点时,衰减后可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限值要求,对周边居民、企业无明显噪声干扰,也不会影响原有项目正常生产作业。

防治措施:

(1)噪声源控制: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及工具,对高噪声设备(如切割机、电焊机)进行降噪处理,加装降噪罩、减振垫,降低噪声源强;避免多台高噪声设备同时作业,减少噪声叠加影响。​

(2)作业时间控制:严格控制施工时间,仅在白天8:00-18:00作业,严禁夜间(22:00-次日6:00)午休时段(12:00-14:00)及节假日施工,避免噪声干扰周边环境及原有项目生产。​

(3)传播途径控制:施工活动均在原有车间内进行,利用车间墙体、门窗阻隔噪声传播;在车间内高噪声作业区域设置临时隔声屏障,进一步降低噪声对外传播强度。​

(4)施工期间,定期对施工噪声进行监测,若发现噪声超标,立即采取整改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废料(废旧包装材料等)及少量生活垃圾。施工废料产生量较少,分类收集后,可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处置,不可回收的交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产生量极小,依托原有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处置设施,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无固体废物随意堆放、丢弃现象,不会产生固体废物污染,也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防治措施:

(1)施工废料处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旧可回收废料,分类收集后交由专业回收单位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施工废料,收集后存放于原有项目固体废物临时储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置,严禁随意丢弃、堆放。

(2)生活垃圾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依托原有项目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分类投放至垃圾桶,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保持施工区域及厂区环境整洁。

(3)固体废物收集、储存过程中,采取防流失、防扬尘措施,避免固体废物散落、扬尘,造成二次污染。

(二)运营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实施后,现有120万t/a原煤洗选项目不再投产运行。新建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是新建项目煤化灰渣堆存废气、煤化灰渣堆存及装卸扬尘、破碎粉尘、上料及输送粉尘。

①有组织废气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煤化灰渣破碎粉尘。

本项目主要原来为煤化灰渣及炉渣,原料进场后先经过破碎处理,筛选破碎工序粉尘经集气罩和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有组织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②无组织废气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煤化灰渣堆存废气、煤化灰渣堆存及装卸扬尘、道路扬尘、煤化灰渣上料及输送粉尘。

煤化灰渣组分内残留铵盐类物质,在堆存受潮、碱性环境作用下会分解释放氨气;炉渣为充分燃烧后的残余产物,含氮组分基本分解殆尽,堆存阶段基本无氨气产生项目采用储棚通风换气结合定期喷洒除臭剂方式管控氨气无组织排放。通风可稀释场内氨浓度,除臭剂能够抑制灰渣铵盐分解、降解气态氨。在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恶臭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厂界氨排放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限值1.5 mg/m³的限值要求,实现稳定达标。

本项目运营期煤化灰渣在堆存及装卸过程会产生扬尘,所有产尘环节均在全封闭储棚内进行,并配备洒水车雾炮抑尘。有效抑尘扬尘的外散。

破碎后的煤化灰渣由非封闭式皮带输送进入湿式棒磨机,然后通过皮带输送至棒磨机内。上料过程在封闭储棚内进行,上料及输送过程用洒水车雾炮洒水抑尘。

本项目运输采用汽运,因此在运输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运输扬尘,本项目原料入厂采取苫盖,汽车低速运行,禁止鸣笛,厂区内运输道路定期清扫、洒水抑尘,可有效减少运输扬尘的产生量,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1.0mg/m³)的排放标准要求。

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拉运至内蒙古博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处理处理。煤化灰渣堆存产生的渗滤液经地面导流槽收集至雨水池及冲洗废水池,泵至浓缩水池回用于洗选工序,不外排。

综上所述,项目营运期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的噪声污染源主要为生产设备的噪声声级值在70-95dB(A)之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对当地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新建项目建设后,运营期全厂固体废物主要为:维修产生的废机油(900-214-08(HW08))、废油桶(900-041-49(HW49))、除尘器除尘灰(SW59(其他工业固体废物)/900-099-99)、高碳颗粒(SW59(其他工业固体废物)/900-099-99)、煤化灰渣洗选废渣(SW59(其他工业固体废物)/900-099-99)、沉淀池污泥(SW07(污泥类)/900-099-99)及少量生活垃圾。

(1)一般固体废物

本项目煤化灰渣洗选废渣、布袋除尘灰、沉淀池污泥、高碳颗粒均属于一般固体废物。煤化灰渣洗选废渣、除尘灰、沉淀池污泥作为一般固废优先进行综合利用,利用不畅时送苏里格经济开发区图克工业项目区渣场中区填埋处置,高碳颗粒用作燃煤原料进行外售。

(2)危险废物

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10m2),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3)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收集至垃圾桶中,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理。

5.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处理的煤化灰渣固废组分主要为水分、固定碳及灰分,不属于危险废物,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可能对地下水产生影响主要为洗选工艺废水泄漏,主要污染途径为污水下渗进入潜水含水层,污染地下水水质,主要污染物为 SS、COD 等。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通过对厂区采取合理的分区防渗措施,可预防项目运营中对地下水、土壤可能产生的影响。

项目厂区分区防渗,分为简单防渗区域、一般防渗区域、重点防渗区域。

简单防渗区主要有办公区、配电室、维修工具用房、门房。简单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一般地面硬化。现有工程已采取该防渗措施。

一般防渗区域是指污染相对易控制的区域。包括洗选车间、浓缩车间、原料储棚、产品储棚、事故水池、地面冲洗水池地面采用原土压实+25cmC30P6混凝土进行防渗,防渗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建设要求,地面防渗等级等效黏土防渗层 Mb≥1.5m,K≤1×10-7cm/s。现有工程已采取该防渗措施。

重点防渗区域是指污染相对难控制的区域。项目重点防渗区域为危废库,本次项目拟新建10㎡危废库一间,地面、裙脚、导流沟和漏液收集池用30cm三合土打底,再采用2mm厚HDPE防渗+20cmC30 P6混凝土进行防渗,渗透系数小于 1×10-10cm/s。危废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建设。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送审版+2025.5.22复审1-辉腾煤炭120万吨煤化灰渣资源化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5)脱敏公示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