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域名: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政务 /
英文域名:sthjj.ordos.gov.cn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手机端 登录/注册 微博 微信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4月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信息公开

发布日期:2026-04-03 09:24 来源: 字号:默认超大 打印 保存 分享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所受理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全本信息和拟作出的审批意见予以公开,告知公众,征求意见。

公开时间:202643日-20264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开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8582354

传 真:0477-5111789

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

邮   编:017010

序号

项目名称

所在地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基本情况

污染防治措施

1

内蒙古宏利达煤焦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腐植酸项目

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海庙经济开发区精细化工园区

内蒙古宏利达煤焦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内蒙古三同时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鄂尔多斯上海庙经济开发区精细化工园区现有厂区内,项目以风化煤、褐煤等富含腐植酸的原料为基础,辅以氢氧化钠或氢氧化钾为溶剂,通过碱溶提取、固液分离、干燥破碎及成品包装为核心工艺进行生产。项目年产10万吨腐植酸,全部为农业级腐植酸系列产品,5万吨固体腐植酸水溶肥5万吨液体腐植酸水溶肥。占地57716m2,项目以风化煤、褐煤等富含腐植酸的原料为基础,辅以氢氧化钠或氢氧化钾为溶剂,通过碱溶提取、固液分离、干燥破碎及成品包装为核心工艺进行生产。其中原料存储与生产工序在现有料棚及车间内完成,办公及水、电等公用工程全部依托现有配套设施。

 

(一)施工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主要为原有1号棚的拆除和产品库房(1号棚)、罐区等各类构筑物的建设,建设过程产生的污染,工程量较小,施工期主要污染防治措施如下:

1、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主要大气污染源是扬尘以及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废气。

(1)施工期粉尘防治措施分析

①施工场地四周设置围栏,当起风时,可使影响距离缩短;

②涉及生产车间、原料库、成品库、办公区基础开挖等过程,应洒水使作业面保持一定的湿度;对施工场地内松散、干涸的表土,经常洒水防止扬尘;

③加强回填土方堆放场的管理,采取土方表面压实、定期喷水、覆盖等措施;不需要的泥土、建筑材料弃渣应及时送至就近的建筑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

④限制车速,减少行驶产生的扬尘;

⑤加强运输管理,如散货车不得超高超载、使用有盖的运输车辆,以免车辆颠簸物料洒出,防止扬尘污染;

⑥施工单位必须加强施工区域的管理,建筑材料的堆场应定点定位,不宜设在居住区的上风向,根据风速,采取相应的防尘措施,对散料堆场采用水喷淋防尘,或用篷布遮盖散料堆;

(2)施工机械及车辆废气防治措施分析

加强对施工机械及车辆的检修和维护,严禁使用超期服役和尾气超标的施工机械及车辆。对施工期间进出施工现场车流量进行合理安排,防止施工现场车流量过大。尽可能使用耗油低,排气小的施工车辆,选用优质燃油,减少机械和车辆的有害废气排放。

2、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1)场地施工废水主要成分为SS,经沉淀后用于周围区域道路降尘用水,禁止排入地表水体系内污染水体。

(2)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处理后拉运至上海庙镇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3)施工单位对施工场地用水应严格管理,贯彻“一水多用、重复利用、节约用水”的原则,尽量减少废水的排放量,减轻废水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骨料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

(4)加强施工期工地用水管理,节约用水。

3、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合理布置施工场地;

(2)选用机械噪声较低的设备,减少高噪声设备的使用;

(3)严格操作规程,加强施工机械管理,规范建筑物料、土石方清运车辆进出工地高速行驶、鸣笛等,降低人为噪声影响;

(4)采取有效的隔音、减振、消声措施,降低噪声级。对位置相对固定的施工机械,如切割机、电锯等,将其设置在专门的工棚内,同时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一定的吸音、隔声、降噪措施,控制施工机械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做到施工场界噪声达标排放;

(5)严格控制施工车辆运输路线,控制车速,减少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

(6)对不同施工阶段,按《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对施工场界进行噪声控制,通过严格的施工管理,使施工场界噪声达到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拆除过程产生的废膜材、废钢索、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主要处理措施:

(1)原有1号棚的拆除和产品库房(1号棚)、罐区等各类构建筑物的建设过程中由于拆除及地基处理、开挖产生土石方及其他建筑垃圾,包装袋、包装箱、碎木块、废水泥、浇铸件等,首先对其中可回收利用部分进行回收,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用于回填、厂平等;多余部分弃土和建筑垃圾按照当地送就近的建筑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废膜材、废钢索仍具有利用价值,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2)施工期建设单位在施工生活区设置垃圾箱(桶),生活垃圾固定地点堆放,分类收集,定期送至指定垃圾场卫生填埋处理。

(3)施工期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分类堆放、分别处置。

(4)剩余土方用于场地平整,不会产生弃方,强化运输和存放过程环境保护管理。

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二)运营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风化煤、褐煤破碎、筛分、研磨废气,干燥废气,粉碎研磨废气,包装废气,物料储存装卸、上料废气,运输扬尘。

有组织废气中破碎、筛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研磨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上述废气经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干燥、粉碎研磨、造粒、烘干、筛分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包装、投料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收集后的废气采用覆膜滤袋除尘器+水喷淋装置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有组织氨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排放限值

无组织废气采取全封闭结构原料库,同时采取洒水抑尘、喷雾降尘措施,通过全封闭式原料棚+洒水抑尘,投料过程尽量减小投料落差,及时关闭投料口,车间密闭,加强管理,物料苫盖运输,地面硬化,限速行驶,进出车辆冲洗,喷洒抑尘项目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无组织氨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排放限值。

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项目生产废水为蒸汽冷凝水、水喷淋装置排水,蒸汽冷凝水、水喷淋装置排水收集后回用于溶提取工序,无生产废水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拉运至上海庙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综上所述,项目营运期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的噪声污染源主要为生产设备的噪声声级值在70-90dB(A)之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对当地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除尘器除尘灰、煤泥残渣、废包装袋、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及职工生活垃圾。

(1)一般固体废物

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煤泥残渣收集后在封闭式干化棚晾干后送有机肥生产企业用于生产有机肥;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2)危险废物

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6m2),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3)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收集至垃圾桶中,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理。

5.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保护措施

就本项目而言,有可能对地下水、土壤造成环境污染的行为主要为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的泄漏,导致土壤理化性质改变,肥力下降,污染地下水,影响人群健康。

正常状况下,危废采取环保措施合理处理,厂区进行分区防渗处理,各污染防治区分别满足不同等级的防渗技术要求,可有效阻止污染物下渗。因此,本次地下水、土壤污染主要发生在非正常状况情况下。

非正常状况,根据同类型企业的实际情况分析,如果生产区、危废间等可视场所发生防腐、防渗层破损,建设单位必将及时采取修复措施,不可能任由物料或污水漫流渗入土壤、地下水。因此,只有当地下非可视部位发生破损,才有可能造成污染物持续渗入土壤并对土壤、地下水环境造成一定污染。

(1)土壤环境影响防控措施

①执行建设项目的“三同时”管理

认真执行建设项目相关的防治地下水、土壤污染和破坏的措施,必须与主要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管理制度。

②源头控制措施

本项目危废暂存间、液态原料区、事故水池采取重点防渗,防渗技术要求:贮存设施地面与裙脚应采取表面防渗措施;表面防渗材料应与所接触的物料或污染物相容,可采用抗渗混凝土、高密度聚乙烯膜、钠基膨润土防水毯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贮存的危险废物直接接触地面的,还应进行基础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

本项目生产车间、库房、化粪池等进行一般防渗处理,采用水泥进行防渗处理,采用P・O42.5及以上普通硅酸盐水泥商品混凝土,水泥基防渗层至少20cm厚,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

本项目厂区其他区域地面、办公区采取简单防渗,防渗技术要求:一般地面硬化。

采取以上防渗措施后,项目污染物渗入土壤的途径被切断,不会对项目占地及周边土壤、地下水造成影响。

 

   2

鄂托克旗庆隆煤业有限责任公司120万吨选煤厂迁建项目

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棋盘井镇北外环路北

鄂托克旗庆隆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百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棋盘井镇北外环路北。本项目新建一座煤厂,建设一条重介选煤生产线,年煤120万吨。

1.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场地定期洒水抑尘、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运行期:原煤破碎、筛分工序前端采用喷淋装置对入料进行洒水抑尘,设置集气罩+湿式除尘洗气机+25m排气筒。原料和产品均置于全封闭棚内,棚内设有喷雾装置。受煤坑设有喷淋设施。

2.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集中收集,定期排至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和厂区绿化运行期:生活污水收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由鄂托克旗北控水务有限公司棋盘井污水处理厂处理。地面冲洗水进入循环水池,回用于洗煤工序。洗煤废水闭路循环,不外排。

3.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采用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其他相应降噪措施。运营期设备噪声采取减振、隔声处理等措施,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标准。

4.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施工期: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弃料等,拉运至当地政府指定地点处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当地环卫部门集中处理,建筑垃圾送市政部门指定地点填埋。运营期:矸石交由乌海生态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处理,回填于乌海市海南区国家能源公乌素路天煤矿一采区东邦采剥坑。煤泥掺入中煤外售。除尘器污泥掺入中煤销售。废包装定期外售。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油抹布手套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库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收集,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置。

5.切实落实地下水土壤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等要求,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渗措施。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1-内蒙古宏利达煤焦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腐植酸项目3.3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