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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2月25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信息公开

发布日期:2025-12-25 10:11 来源: 字号:默认超大 打印 保存 分享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全本信息和拟作出的审批意见予以公开,告知公众,征求意见

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51225-2025年12月3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8582354

传    真:0477-8582354  

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

邮    编:017010

编号

项目名称

所在地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基本情况

污染防治措施

1

苏计沟仓储物流中心项目

准格尔旗薛家湾镇柳青梁村敖包社

内蒙古商祺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新仕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为年处置煤矸石300万吨,年产高岭土120万吨/年、低热值煤6万吨/年及碎石160万吨/年;年处置炉渣200万吨,年产高铝粉95万吨/年及金属铁3万吨/年。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原料棚、分选车间、高岭土成品库、高铝粉成品库,同时配套建设相关公辅工程及环保工程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单位在土石方开挖及设备安装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施工场地四周须建立围挡,定期进行洒水和清扫;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和固体废弃物要集中收集统一处置;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施工场地、设施等均置于永久占地范围内,减少施工期水土流失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煤矸石干选、高岭岩破碎及粉磨、废矸石破碎筛分、炉渣筛分及磁选产生的粉尘,均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要求。本项目设置全封闭生产车间,物料运输、暂存、装卸均在全封闭厂房内,并配备雾炮抑尘装置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拉运至准格尔旗薛家湾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4、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安装减基础等,确保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5、各类固废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做好分类贮存和安全处置工作。一般固体废物应立足于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苏计沟仓储物流中心项目环评报告表(最终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