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全本信息和拟作出的审批意见予以公开,告知公众,征求意见。
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2025年11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8582354
传 真:0477-8582354
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
邮 编:017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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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项目名称 |
所在地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基本情况 |
污染防治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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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蒙西镇苏亥图嘎查有机废弃物生态循环资源化利用项目 |
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蒙西镇110国道往东1.5公里处 |
鄂尔多斯市裕盛生态复合肥料经销有限公司 |
内蒙古三同时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租赁鄂托克旗拥薪农牧业开发有限公司土地及厂房。依托现有厂房建设生产车间、上料车间、原料库房等,生产车间内设置破碎筛分设备、混合机、输送机、研磨机、包装机等,新建危废库,本项目建成后年产有机肥8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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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单位在土石方开挖及设备安装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施工场地四周须建立围挡,定期进行洒水和清扫;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和固体废弃物要集中收集统一处置;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施工场地、设施等均置于永久占地范围内,减少施工期水土流失。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秸秆破碎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原料库房牲畜粪便储存区、成品发酵区上方安装负压收集系统,牲畜粪便破碎区上方安装集气罩,废气经收集后采用生物除臭塔(滴滤法)处理后排放,原料混合搅拌、研磨、造粒、筛分及包装工序设置集气罩,废气经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生物除臭塔(滴滤法)”处理后排放,以上废气中氨、硫化氢及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本项目生产车间密闭,车间采取雾泡降尘、定期喷洒除臭剂,确保厂界无组织氨、硫化氢及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限值要求。 3、其他防治措施。原料库房地面四周设置导流槽,收集后的粪便沥出水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拉运至蒙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安装减振基础等,确保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及不合格产品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理。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