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3月12日我局拟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5年3月12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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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477-5111899
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市生态环境局
邮 编:017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所在地 |
建设 单位 |
环评 单位 |
项目基本情况 |
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情况 |
1 |
鄂尔多斯市兴态环保有限责任公司丁家渠煤矿生态恢复治理项目 |
伊金霍洛旗 |
鄂尔多斯市兴态环保有限责任公司丁家渠煤矿 |
内蒙古鸣霄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概况:鄂尔多斯市兴态环保有限责任公司丁家渠煤矿生态恢复治理项目复垦区面积22.91公顷,共计可消纳煤矸石390.11万立方米(600万吨)。项目坑底标高为1223米,坑顶标高为1250米,平均填埋深度为19.53米,设计总回填量为447.39万立方米(其中煤矸石回填量390.11万立方米、黄土回填量45.82万立方米、表土回填量11.46万立方米)排弃结束后形成一个与周边地形自然衔接的平台。复垦完成后,顶部平台生态恢复为面积22.91公顷的灌丛草地。本项目复垦期为3年,管护期为2年。本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30万元,占总投资的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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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设置2台洒水车及2台雾炮车定期对作业区洒水降尘;车辆运输过程中严格限制超载,车辆加盖苫布,减速慢行,定期对运输道路路面进行洒水抑尘;矸石回填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分层堆置、压实、分层覆土;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等措施;采用尾气排放达标的运输车辆,定期对运输车辆、燃油机械等设备进行检测与维护;黄土等易产生粉尘物料采用封闭式运输;遇有四级以上大风天气预报或市政府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不得进行土方作业;在矸石回填区及运矸道路可视范围内设置视频监控系统,保证监控区域无死角和监控画质高清晰并与鄂尔多斯市环境网格化监管平台联网,采取上述措施后可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 2 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2.地表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不设施工营地,员工食宿、办公设施均依托内蒙古伊泰同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丁家渠煤矿现有的办公生活用房,职工生活污水由内蒙古伊泰同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丁家渠煤矿现有的生活污水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道路清扫和城市绿化的水质标准,用于地面降尘及绿化用水等,不外排;消力池收集后的雨水用于场区洒水抑尘,不外排。 3. 地下水、土壤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回填区底部渗透系数小于1.0×10-5厘米/秒,天然基础层厚度大于 0.75 米,不需要再单独进行防渗,采用天然基础层作为防渗衬层。在复垦区上游布置 1 个监测井,在复垦区下游和侧向各布置1个监测井,共布设3口跟踪监测井,在复垦区外下风向及雨水汇流区共布设4个土壤跟踪监测点,4个表层样。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建筑垃圾拉运到附近建筑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消力池污泥定期收集后回填于复垦区。本项目施工机械设备修理维护等全部外包,本工程不会产生废矿物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 5.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复垦过程中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各类机械设备的运行维护,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禁止夜间运输;合理安排运输路线,控制车辆行驶速度;合理布局施工现场,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厂界噪声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6.生态保护措施。本项目拟利用丁家渠煤矿及复垦区周边煤矿产出的煤矸石进行复垦,最低标高为+1223米,最高标高为+1250米,排弃结束后形成一个与周边地形自然衔接的平台;每4.5米厚矸石夹盖0.5米黄土一层,逐层压实,矸石回填上部覆盖0.5米厚黄土及0.5米厚表土;在复垦区边界外围修建截水沟,截水沟采用水泥修砌明渠,断面采用梯形,底宽为0.5米,边坡为1:1,渠深0.5米,砌石厚0.3米,设15厘米的碎石垫层,渠底比降为1:200截水沟下游分别接消力池,汇水经消能后用于场区抑尘;顶部平台复垦为灌丛草地,复垦土地面积为22.91公顷,栽植沙柳沙障,规格为1.5×1.5米,沙柳网格采用活沙柳,网格内以人工撒播紫花苜蓿、草木樨、杨柴,混播比例为4:4:2,植被覆盖度最终不低于周边环境。 |
2 |
鄂尔多斯风储协同构网型新型电站项目 |
伊金霍洛旗 |
伊金霍洛旗正弘新能源有限公司 |
内蒙古众电能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鄂尔多斯风储协同构网型新型电站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伊金霍洛旗苏布尔嘎镇。本项目装机总容量500MW,拟采用69台单机容量7.15MW和1台单机容量6.65MW的风电机组,每台风电机组配置一台箱式变压器,共计70台,配套建设集电线路及施工检修道路等工程。项目依托的220kV升压站、250MW/500MWh磷酸铁锂构网型储能系统、其他配套设施及电磁辐射影响另行评价。依托工程未取得环评审批前不得开工建设。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定期洒水;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等燃用高品质油品,定期维护保养。 (二)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使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叶尖加装叶片降噪结构、W08风机夜间限功率运行等方式降噪措施,确保风力发电机组正常运营时不会对周边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单台风机在距离风机500m以外的区域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声环境功能区昼、夜间噪声质量标准限值。受多台风机影响的敏感点噪声贡献值、根据现状监测叠加背景值预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限值要求;距W8风机425m处敖包圪台四队居民点的噪声预测值夜间超标,不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限值要求,建设单位应采取安装隔声窗及在夜间时间段(22:00-6:00)限功率运行的方式降低叶轮转速,从而实现整机降噪以保证该户居民点噪声达标。鉴于项目实际运行过程中存在不确定的因素,噪声例行监测期间,敏感点出现噪声超标的情况,建设单位应积极对受影响的居民点采取安装隔声窗等噪声防护措施,如果隔声窗不满足噪声防护要求,建议协调搬迁。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施工生活区的临时防渗化粪池处理,定期用罐车就近拉运至伊金霍洛旗污水处理厂处置;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做机械清洗或道路洒水,不外排。 (四)地下水环境及土壤环境保护措施 加强检修废油收集管理,明确责任主体,严禁危废随意倾倒等环境违法行为。每台箱式变压器设置3m3的事故油池,事故油池采用钢筋混凝土现浇,上部设钢筋网片并满铺鹅卵石,油池混凝土采用C30P8。事故油池设置耐腐蚀的硬化地面和基础防渗层,防渗层为至少2 mm 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 cm/s)。 (五)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报废风机叶片外售或厂家回收处理;维修废油、废铅蓄电池,依托升压站内危废暂存间分类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箱变事故废油最多在贮油池内暂存1-2天,要求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及时拉运处置。 (六)生态环境环保及恢复措施 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确定征占土地范围,施工道路选择优先利用场地内现有道路,不得乱压乱占;施工作业过程严格控制作业区域,减少不必要的碾压和破坏。施工营区等临时建筑尽可能采用成品或简易拼装方式,尽量减轻对土壤及植被的破坏。基础、电缆沟等开挖时,表土剥离单独堆放,用于施工结束后的回填及生态恢复;表土堆场采取临时防护措施:设土袋挡护、拍实、表层覆盖草垫或苫盖纤维布等其它覆盖物。除永久占地外,临时占用土地也会使植物遭到部分损失,要求在施工结束后的第一个播种季进行植被恢复措施,以人工草地及灌木林地为主,主要种植沙柳、羊草及披碱草,植被覆盖度不低于现状植被覆盖度。 营运期本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是风轮运转过程中可能会对鸟类产生恫吓作用和造成鸟类扑撞风机使鸟类死亡。报告书提出,风场管理部门应对工人进行保护鸟类的教育;风机叶片改用白色为主叶片,尖部橙红色可警示鸟类避让;风机上安装驱鸟器,减少鸟类碰撞风机的概率。同时运营期还需加强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工作,在扰动区(临时占地)采取人工撒播草籽的方式恢复植被,播种时间选在施工结束后的第一个雨季(7月15日前),播种后的翌年,对缺苗地进行补播;种草三年内必须采取封育措施,严禁牲畜啃食、践踏。在运营期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单位进行生态监测,每年监测一次,监测因子有物种数量、群落组成、盖度、高度、多度、生物量等,监测范围为各个临时占地的扰动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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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东胜区枳机塔村固废综合利用项目 |
东胜区 |
鄂尔多斯市聚鑫隆煤炭有限公司 |
内蒙古乾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本项目占地面积118.83公顷(其中西侧煤矸石区38.06公顷、炉渣5.3公顷、粉煤灰23.14公顷,东侧煤矸石区52.33公顷),容量2477.32万立方米(其中西侧煤矸石区699.04万立方米、炉渣40.77万立方米、粉煤灰200.05万立方米、东侧煤矸石区917.27万立方米,炉渣及粉煤灰区填高25米后回填对应的固废,该两部分区域回填煤矸石120.58万立方米,其余回填外购土),回填标高1280米~1360米(其中炉渣及粉煤灰区1325米~1360米)。回填完成后,一期项目北侧边界共布设6级边坡及台阶,顶部平台生态恢复面积为101.25公顷、边坡生态恢复面积为19.80公顷,与周边地形、地貌协调。本项目待煤炭全部开采完成后进行建设。 本项目服务年限5年(包含施工期4个月),其中复垦期3年,管护期2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回填工程、坝体工程、防渗工程、生态恢复工程、封场覆盖工程和雨水径流导排系统以及其他公用、辅助、环保工程。总投资978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711万元,占总投资的58.35%。 |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单位文明施工,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采取施工道路硬化、限制运输车辆行驶速度、车辆加盖篷布等措施;采用尾气排放达标的运输车辆,定期对燃油机械等设备进行检测与维护等。回填过程中采取分区、分单元的作业方式,固废倾倒过程中尽量降低卸车落差,倾倒后及时推平压实,回填过程中采用雾炮车进行抑尘,无组织颗粒物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运输过程中加盖苫布,运输道路采用硬化定期清扫洒水车洒水,用尾气排放达标的运输车辆,并对运输车辆和燃油机械安装尾气净化器等设备,定期对燃油机械、尾气净化器等设备进行检测与维护;黄土和表土堆场上部加盖防尘网,定期雾炮车洒水进行抑尘。 2.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聚鑫龙煤矿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煤矿厂区绿化,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用水,不外排;工作人员的生活污水依托聚鑫龙煤矿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煤矿厂区绿化,不外排;渗滤液经回填区不同渗滤液收集系统汇集进入各自集水沉淀池净化后回用于不同种类回填区抑尘,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高噪声机械同时施工;加强对运输车辆管理,合理安排运输路线等措施后,施工噪声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作业过程中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加强作业机械管理,避免高噪声机械同时作业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运输过程中控制车速和鸣笛次数,禁止夜间作业等。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建筑垃圾清运至建筑垃圾指定地点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渗滤液收集池底泥、洗车废水沉淀池底泥收集后回填于粉煤灰和炉渣复垦区。 5.地下水、土壤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煤矸石回填区(包括粉煤灰、炉渣回填区底部垫高25米区域)属于I类场 ,考虑场址处地质条件达不到天然防渗层的要求,本库区底部防渗工程整体采用单层衬层结构,防渗层结构由上向下为:渗滤液导排层:采用卵石,厚度不小于30厘米; 保护层:采用200克/平方米短纤非织造土工布;人工防渗衬层:采用厚度1.0毫米的HDPE土工膜(高密度聚乙烯膜);粘土:厚度0.3米。 I类场边坡防渗结构由上向下为:保护层:采用200克/平方米短纤非织造土工布;人工防渗衬层:采用厚度1.0毫米的HDPE土工膜(高密度聚乙烯膜),采用锚固沟法对边坡上HDPE 膜进行临时固定,锚固沟中用30厘米黄土覆盖;粘土:厚度0.3米。粉煤灰、炉渣回填区属于II类场,根据设计变更说明,粉煤灰、炉渣回填区采用单人工复合衬层作为防渗衬层,使得防渗层的厚度相当于渗透系数1.0×10-7厘米/秒和厚度1.5米的粘土层的防渗性能的要求。 II类场底部防渗层结构由上向下为:渗滤液导排层:采用卵石,厚度不小于30cm; 保护层:采用200克/平方米短纤非织造土工布;人工防渗衬层:采用厚度1.5毫米的HDPE土工膜(高密度聚乙烯膜);粘土衬层:渗透系数1.0×10-7厘米/秒,厚度0.75米。边坡防渗结构由上向下为:保护层:采用200克/平方米短纤非织造土工布;人工防渗衬层:采用厚度1.5毫米的HDPE土工膜(高密度聚乙烯膜),采用锚固沟法对边坡上HDPE 膜进行临时固定,锚固沟中用 30厘米黄土覆盖;粘土衬层:渗透系数1.0×10-7厘米/秒,厚度0.75米。 当达到回填设计标高(最高+1360米)后,本项目阻隔层采用30厘米厚粘土(渗透系数小于1×10-5厘米/秒,压实度不小于85%)+1.0毫米HDPE膜防渗层(单糙面),最终顶部覆盖0.5米黄土(压实),再覆0.5米厚的表土(或腐殖土),边坡覆0.5米厚表土(或腐殖土)。在复垦区地下水流向上游、下游共布设2口跟踪监测井,复垦期至少每季度1次,每两次监测之间间隔不少于1个月;封场后,至少每半年一次,直到地下水水质连续2年不超出地下水本底水平。本项目复垦期设置土壤跟踪监测点4个,位于复垦区北部(下风向、地下水上游)2个和南侧(上风向、地下水下游)2个;封场后同时在顶部平台煤矸石、粉煤灰、炉渣区各布置1个监测点,共设置7个跟踪监测点位, 6.生态环境保护及恢复措施 本项目利用周边企业产生的粉煤灰、炉渣对聚鑫龙煤矿露天采坑进行回填和生态恢复。采用采用“边推进、边压实、边覆土”的工艺,煤矸石、炉渣、粉煤灰由下至上逐渐缩进回填,直至设计高程。本项目采用分层平起后退法各分区回填,每个工作面平均为50米×30米,从北向南推进。回填过程中,均采取每填4.5米覆盖1层黄土,夹层黄土覆盖厚度为0.5米,整体堆填按照“卸料、推铺、压实、降尘”的工艺进行。复垦完成后顶部平台回复面积为101.25公顷,划分成100米×100米的方格,种植种植沙棘和紫花苜蓿、草木樨和羊草;边坡生态恢复面积为19.80公顷,设置沙柳沙障,边坡扦插沙柳网格为1.5米×1.5米,沙障内恢复为人工牧草地,草种选择为紫花苜蓿、草木樨和羊草,复垦区最终恢复为灌木林地、草地,植被覆盖度不低于周边现状,植被恢复效果应与周边协调、衔接。 |
4 |
准格尔旗大欣煤炭物流配送有限责任公司固体废弃物仓储配送项目 |
准格尔旗 |
准格尔旗大欣煤炭物流配送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众电能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本项目由两个地块组成,地块一和地块二。其中地块一占地面积为24.305hm2,地块二占地面积为4.929hm2。根据现场勘察,宗地一、宗地二现状地形为天然沟谷地貌。为确保工程顺利实施,企业须在本项目施工前完成场地平整工程,计划在地块一内建设三条生产线,包括一条产量为400万t/a的煤矸石分选生产线,一条产量为80万t/a的高岭岩洗选生产线以及一条产量270万t/a的人造种植土生产线。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涵盖:矸石原料棚、煤矸石分选车间、高岭土洗选车间、人造种植土生产车间、高岭岩成品库、煤泥产品库、人造种植土成品库,以及其它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和辅助设施,地块二为本项目预留用地,本次不建设。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80万t高岭岩,270万t人造种植土,50万吨低热值煤,32万吨煤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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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干选粉尘由智能干选机自带布袋除尘系统收集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筒排放,除尘效率大于99%。破碎机设备上方设集气罩,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全封闭厂房内,内置1台雾炮机抑尘。筛分粉尘全封闭厂房+布袋除尘器+25m高排气筒。搅拌粉尘全封闭厂房+布袋除尘器+25m高排气筒。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相应限值要求。恶臭废气通过喷砂除臭剂,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中新建项目二级标准。 废水:车辆冲洗废水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高岭岩洗选产生的生产废水与压滤尾泥的压滤废水一并排入沉淀池,经三格沉淀后返回生产系统利用,不外排。循环沉淀池单座容积为250m3(共两座,一用一备),生活污水排入环保厕所处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理并拉运至龙口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噪声:生产设备设置在全封闭生产车间内并设置隔声、减振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的2类标准。 固废:除尘灰直接掺入煤泥产品外售。高岭岩洗选后产生的煤泥经煤泥成品库暂存后外售。更换布袋的厂家回收,不外排。废机油废油桶暂存至危废贮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收集至厂内垃圾箱,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