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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3月1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3-14 10:23 来源: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默认超大 打印 保存 分享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3月14日我局拟对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4年3月14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5111789

 真:0477-5111789

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市生态环境局

邮 编:017000

 

序号

项目名称

所在地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基本情况

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情况

1

神东煤炭集团洗选中心乌兰木伦选煤厂降本增效工程

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

国能神东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宝钜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神东煤炭集团洗选中心乌兰木伦选煤厂厂区内。本次技改完成后选煤厂规模不变,仍为500万t/a,根据煤质筛分资料对浮沉资料综合、校正,得到本次设计煤质TDS系统处理块原煤约126.35万t/a。本次降本增效工程,主要是利用选煤厂现有块煤分选车间四层原有预留空间建设1条TDS智能干选机生产线,对现有选煤系统进行技术改造,并配套建设相应的环保工程,项目主体车间及公辅工程依托现有工程。本项目总投资810.6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9万元。

 

(一)施工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神东煤炭集团洗选中心乌兰木伦选煤厂降本增效工程于2020年11月建成并投入使用,环评阶段项目施工期已结束,根据调查,通过采取措施施工期环境影响较小。

(二)运营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TDS智能干选系统、块精煤破碎机、转载点处各新增一套湿式除尘洗汽机,除尘废气经洗汽机处理后(除尘效率80%),再通过管道接入现有重介洗煤煤泥汇流桶内,通过四周汇流的煤泥水对含尘废气进一步处理(除尘效率80%),二级除尘效率为96%,处理后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在车间内排放,经过全封闭厂房(除尘效率约99%)后排放,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表5的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除尘洗汽机废水依托乌兰木伦选煤厂煤泥水处理系统,选煤厂内煤泥水通过浓缩机和压滤机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煤矸石用于补连塔煤矿土地复垦;煤矿项目后评价要求项目建设煤矸石井下填充项目,待该项目建成运行后全部进行井下填充。废油桶交由内蒙古诚辉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处置;废矿物质油交由正镶白旗宝锡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处置。

噪声采用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

2

准格尔旗嵘骐能源有限公司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

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魏家峁镇

准格尔旗嵘骐能源有限公司

内蒙古钜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魏家峁镇范家峁村范家峁社沙壕圪卜2号,项目建设1座高岭土生产车间,车间内配套建设1条年生产26万吨的高岭土生产线,同时配套建设年储存煤矸石40万吨、年储存高岭土26万吨仓储区及相应的环保及辅助工程等,本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5万元。

1、施工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源主要为工扬尘、运输扬尘、装卸搅拌扬尘;施工期废水主要为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

报告表提出的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包括:

(1)废气治理措施

①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按照标准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置2.0m高以上的围挡;

②施工单位对施工道路和物料堆放场地进行硬化和洒水降尘措施,对土方集中堆放采取覆盖防尘布或防尘网,配合定期喷洒粉尘抑制剂等措施,防止风蚀起尘;

③运输车辆采用密闭化措施。运输单位和个人应当加强对车辆机械密闭装置的维护,确保设备正常使用,运输途中的物料不得沿途泄漏、散落或者飞扬,并按照指定的时间、区域和路线行驶;

④建设过程中在使用商用混凝土、预拌砂浆,对混凝土、砂浆搅拌场所采取封闭、降尘等措施;

⑤强化施工期环境监督管理,提高全员环保意识宣传和教育,制定合理施工计划,缩短工期,采取集中力量逐项施工方法,坚决杜绝粗放式施工现象发生。

(2)废水治理措施

①严禁向周边环境随意排放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

②施工材料堆放要求在施工生产区内,要求设置围栏,对散装材料加盖篷布或塑料布,防止雨水冲刷进入环境。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迹地,并进行生态恢复,减少水土流失。

③在施工场地设置简单平流式自然沉淀池,施工生产废水由沉淀池收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④尽量选用先进的设备、机械,以有效地减少跑、冒、滴、漏的数量。

生活污水:项目施工人员均为当地居民,生活污水排放依托现有租赁厂区排污设施,不随意乱排。

(3)噪声防治措施

①施工期禁止夜间施工,施工单位加强施工期的管理;

②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

③施工设备选型上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如采用高频振捣器等;

④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维修、养护,避免设备因部件松动引起的振动或消声器的损坏而增大噪声;

⑤模板、支架拆卸过程中,遵守作业规定,减少碰撞噪音;

⑥尽量少用哨子、喇叭等指挥作业,减少人为噪声;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过程产生的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按有关管理要求及时清运出场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清运处理。施工期固体废物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堆存、装卸粉尘(G1、G4、G5)(无组织):原料库、成品库及煤矸石废料库堆存装卸粉尘采用厂房全封闭设置,配有雾炮洒水设备,有效地抑制粉尘的产生,污染物排放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表5煤炭工业无组织排放限值。

(2)破碎粉尘G2:破碎粉尘采用一套“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与风选粉尘共用一根),污染物排放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表4煤炭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3)风选粉尘G3:风选粉尘采用“集气罩+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与破碎粉尘共用一根),污染物排放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表4煤炭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环保厕所处理后,定期统一清掏,拉运至魏家峁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基础减振措施、设备安装在室内且加强厂房隔声、吸声等措施来降低噪声,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废机油(S1)

危险废物废机油暂存至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危废暂存间建设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要求。

(2)除尘灰(S2、S3)

一般固体废物除尘灰收集后,委托内蒙古满世煤炭集团罐子沟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拉运至满世煤炭集团罐子沟一矿东侧采空区内,用于准格尔旗罐子沟现代农牧业开发有限公司罐子沟煤矿复垦土地农牧业开发建设项目。

(3)煤矸石废料(S4)

一般固体废物煤矸石废料定期委托内蒙古满世煤炭集团罐子沟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拉运至满世煤炭集团罐子沟一矿东侧采空区内,用于准格尔旗罐子沟现代农牧业开发有限公司罐子沟煤矿复垦土地农牧业开发建设项目。

(4)生活垃圾(S5)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厂内垃圾箱,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3

鄂尔多斯市东祥碳化硅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0000吨金刚砂联产30000吨精密数控刃料技改项目

鄂尔多斯东胜经济科教(轻纺工业)园区羊绒产业片区

鄂尔多斯市东祥碳化硅有限责任公司

鄂尔多斯市奇胜安环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企业生产规模为年产5万吨金刚砂和联产3万吨精密数控刃料,本次技改生产规模不变,不新增占地,主要技改内容如下:

①原料变化,本次新增原料石油焦替代部分无烟煤,

②将露天原料堆场改造为封闭式原料库;

③原电阻炉废气无废气处理措施,废气直接排放;由于废气中含有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本次新增布袋除尘和湿法脱硫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

④一级、二级半成品加工车间、一级、二级成品加工车间和三级成品加工车间内部分粉尘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本次将无组织粉尘收集处理后有组织排放,并优化排气筒数量。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00万元.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书,本项目属于技术改造项目,主体工程均已建设完成,施工期主要建设内容为原料库,电阻炉、破碎机筛分机等废气环保设施安装,土建工程内容较少。厂区施工期的大气环境影响主要为建筑材料装卸、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和施工机械、建材运输车辆尾气对施工现场附近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根据报告书,本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原料装卸、储存,石油焦破碎,料仓上料粉尘,电阻炉废气及后续深加工过程破碎筛分等过程产生的粉尘。报告书提出,原料装卸、储存,石油焦破碎,配料混料粉尘、料仓上料粉尘经全封闭原料库+车间沉降处理后车间排放;

电阻炉废气经集气罩(2套)+布袋除尘器(1套)+湿法脱硫塔(1套)+25m排气筒(1#)排放;

一二级半成品加工车间:一级鄂式破碎机粉尘经集气罩(2套)+脉冲除尘器(1套)+25m排气筒(2#)排放;二级颚式破碎+对辊机粉尘经集气罩(2套)+滤筒除尘器(1套)+25m排气筒(3#)排放;

一二级成品加工车间:皮带传输粉尘经集气罩(2套)+滤筒除尘器(2套)+25m排气筒(4#)排放;

二级鄂式破碎机粉尘经集气罩(6套)+脉冲除尘器(6套),雷蒙机粉尘经集气罩(6套)+脉冲除尘器(6套),二级鄂式破碎机+立式破碎机粉尘经集气罩(4套)+脉冲除尘器(4套),二级鄂式破碎机+直线筛粉尘经集气罩(2套)+滤筒除尘器(1套),以上工序废气经125m排气筒(5#)排放;

三级品加工车间:破碎+对锟+直线筛粉尘经集气罩(3套)+滤筒除尘器(1套)+25m排气筒(6#)排放;

经相关环保措施处理后,电阻炉废气中颗粒物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非金属焙(锻)烧炉窑(耐火材料窑)烟(粉)尘浓度排放限值,电阻炉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二级标准、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要求。

原料和产品的破碎、筛分、磨机、分级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二级标准、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要求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书,本项目施工期的水污染源主要为施工期生活废水,报告书提出,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罕台镇污水处理厂。

根据报告书,本项目运营期脱硫废水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三)地下水、土壤环境环境保护措施

根据报告书,地下水污染防治主要采取了源头控制、过程管控、跟踪监测3方面措施,具体如下:

源头控制:源头控制措施主要包括在工艺、管道、设备、浆液搅拌池构筑物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到环境的事故降到最低程度。

过程管控:根据防渗参照的标准和规范,危废库等作为重点防渗区域;生产车间、原料库、半成品加工车间、成品加工车间、三级品加工车间、成品库房(1#2#)、辅料库房、机修室、车辆维修室、化粪池、隔油池、循环水池、脱硫沉淀池为一般防渗区域;办公楼、职工食堂、职工澡堂等作为简单防渗区域进行管理。

 (五)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书,本项目施工期的噪声污染源主要为装载机、搅拌机等机械噪声。报告书提出的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包括: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等。

根据报告书,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是生产机械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机械噪声。报告书提出,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源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

评估认为,报告书声环境影响评价基本可信,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原则可行。

(六)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根据报告书,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报告书提出,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定期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根据报告书,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脱硫石膏及机械设备检修废矿物油及废油桶。

报告书提出,原料加工过程中除尘灰全部返回至配料工序利用,产品加工过程中除尘灰入库与产品一同外售;脱硫塔产生的脱硫石膏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油桶暂存于厂区现有危废间暂存,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拉运处理。

4

鄂尔多斯市锦邦煤炭有限公司煤矿(0.6Mt/a)优化变更

 

内蒙古鄂尔多斯准格尔旗

 

鄂尔多斯市锦邦煤炭有限公司

 

内蒙古博鑫宇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暖水乡昌汉素村油坊墕社,属于神东矿区东胜区本次项目主要变更内容为拉钩位置变更,由一采区西部拉钩变为一采区西南部拉钩;新增2号外排土场;现有外排土场为1号外排土场,位置及范围扩大;储煤棚位置发生变化;其他工程均不发生变化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自卸卡车排土在运输过程中,选择封闭车辆或有蓬盖的自卸卡车排土;剥离废土石排弃过程中规范堆放,并对堆弃土石方进行洒水、压实;对堆放稳定的平盘和边坡及时覆土种植适宜的灌木、草类以固定排土场的表面层,同时加强对排土场的洒水;表土堆场采用密布网进行苫盖。无组织颗粒物可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限值要求。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施工工序,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

(三)地下水环境及土壤环境保护措施

优化变更项目依托现有煤矿在1号外排土场下游设置的1口跟踪监测井、新设3个土壤跟踪监测点,定期开展例行监测。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并定期维护保养等。经报告书预测,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五)固体废物处置措施优化变更项目除剥离土岩去向发生变化外,优先排至1号和2号外排土场,后续进行内排,达产第6年实现全部内排。其余固体废物均不发生变化

(六)生态环境保护及恢复措施新增2号外排土场排土前对表土进行剥离,单独堆存于表土堆场;排土过程中应逐层堆垫、逐步压实,在坡脚设置防洪堤,排土场的外边缘修筑挡水埂,达到设计标高后应及时进行植被恢复;表土覆盖后,台阶平台栽植灌木,林下空地、围埂顶部及边坡撒播草籽绿化,树种选用柠条,草籽选用苜蓿、羊草和草木樨草籽等。

 

5

准格尔旗昌丰能源物流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高岭土建设项目技改扩建工程

内蒙古鄂尔多斯准格尔旗

准格尔旗昌丰能源物流有限公司

内蒙古钜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本次变更主要将原材料煤矸石的来源由原计划准格尔旗宝通煤矿供给变更为拟采用鄂尔多斯市国源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其他周边符合要求的煤矿及选煤厂供给;工艺变更为TDS智能干选相应的生产设备有所增加;原料用量由原有的年综合利用煤矸石17万吨,变更为年综合利用煤矸石50万吨,相应的生产规模扩大;废料矸石去向由原处理方式为装车外运至宝通煤矿排土场填埋处理,变更为后期用于准格尔旗昌丰能源物流有限公司制砖。

气:筛分粉尘经全封闭+喷淋装置抑尘,通过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干选粉尘由智能干选机除尘系统收集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其他粉尘主要通过全封闭和雾炮机抑尘。

废水: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后进入化粪池,定期清掏运往准格尔旗薛家湾镇泰禹污水处理厂处理;初期雨水经沉淀后,用于道路洒水抑尘。

噪声:车间内设备合理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安装消音器、厂房隔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标准。

固废:废料矸石除尘灰用于准格尔旗昌丰能源物流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块烧结砖建设项目生产原材料;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准格尔旗文清保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定期清运;废机油及机油桶暂存后最终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