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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 “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2-20 15:28 来源: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默认超大 打印 保存 分享到:
 各旗区分局、局机关各科室、二级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大普法格局的构建,全面提高全社会尊法守法用法意识,现就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重点普法内容

(一)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基本法规。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鄂尔多斯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鄂尔多斯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鄂尔多斯市天然气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生态环境治理核心法律法规学习。

二、普法对象

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工作人员、社会公众、有关工作服务对象等。

三、普法目标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向行政执法相对人、民政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推动形成全民守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助推法治鄂尔多斯建设。

四、普法举措

(一)充分发挥领导干部领学促学作用。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和本单位或本系统培训内容。(责任科室:各旗区分局、机关党委、法规科)

(二)积极利用新媒体阵地资源宣传学习。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对宪法、民法典和环境领域法律法规进行重点宣传,制作法律宣传海报、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营造浓厚的法治教育氛围。(责任科室:各旗区分局、宣教中心、各相关业务科室)

(三)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法治宣传教育责任。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大对管理服务对象普法力度,落实普法责任。(责任科室:支队、各旗区分局、各相关业务科室)

(四)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举办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组织本部门人员开展经常性以案释法活动,通过网站及新媒体阵地公布案例的形式向社会公众开展普法。(责任科室:支队、各旗区分局、各相关业务科室)

(五)利用“6·5世界环境日”“全国低碳日”“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相关法治宣传活动;开展“法律六进”主题活动及本部门所涉及法律宣传教育(责任科室:宣教中心、法规科、各旗区分局、各相关业务科室)

(六)开展好本部门法宣在线学习考试工作;积极开展本部门领导干部和职工旁听庭审工作。(责任科室:法规科、各旗区分局、各相关业务科室)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