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区分局,局机关各科室、二级单位:
为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按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四制度一评议机制的意见>的通知》(鄂依法办发〔2022〕4号)要求,现将《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普法责任制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1.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普法责任制清单
2.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3月15日
附件1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普法责任制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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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普法对象 |
普法内容 |
责任部门 |
1 |
局系统各级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 |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生态环境系统各级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提升党员干部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加强《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权威读本的学习宣传。 |
办公室 |
2 |
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工作人员 |
部门单位每年举办两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 |
法规科 |
3 |
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察,将依法行政能力作为领导干部正式任职的重要参考。依照法律规定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进行宪法宣誓 |
人事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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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加强宪法和民法典、 党章党规党纪、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相关法律法规、新法新规等学习教育培训 |
法规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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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毎人每年参加综合法律知识培训时间不少于 40课时 |
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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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试组织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参考率达100%o 。 |
法规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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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普法经费得到切实保障,定期组织开展系统内普法督查活动,确保普法工作责任落实到基层。 |
法规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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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多维度、多层面开展系统各部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新举措新成效。积极推进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及市普法办交办的任务,切实找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积极开展法治宣传,结合日常的执法工作开展精准普法,推动局“八五”普法规划全面深入实施。 |
法规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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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党员干部 |
深入学习党内法规。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等为重点,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
机关党委 |
10 |
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工作人员,社会公众 |
进一步加强对宪法及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广泛开展宪法宣传教育,牢固树立宪法权威,弘扬宪法精神。借助局官网和“两微”平台,积极推进《民法典》《行政处罚法》普法宣传工作,积极参加市组织的“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 |
法规科 |
11 |
加强生态环境领域法治宣传,围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生态环境治理核心法律法规开展专题普法活动,提升公民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意识。 |
市局机关各相关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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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在执法和法律服务过程中,向执法对象、 管理对象、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宣讲有关法律法规,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
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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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在依法处理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时,积极开展政策宣讲和法律法规解读 |
法规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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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建立法治文化阵地 |
法规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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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结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民族政策宣传月、“6·5世界环境日”、“全国低碳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普法时段和节点,开展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集中法治宣传活动 |
法规科 |
责任单位名称(盖章) |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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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 普法 内容 |
共性内容 |
宪法、民法典、习近平法治思想、基本法律、党内法规等。 |
个性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内蒙古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条例》《鄂尔多斯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鄂尔多斯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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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2022年重要普法时间节点 |
4月:国家安全教育、知识产权宣传 5月:民法典宣传月,防灾减灾宣传周 6月:“6.5”世界环境日 ,“6.15”全国低碳日 7月:“7.1”建党节学习党内法规、习近平讲话精神等 12月:宪法宣传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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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计划组织开展的重点普法项目和主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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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典宣传月系列活动 2.“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 3.“6.15”全国低碳日主题宣传活动 4.组织单位工作人员旁听(现场或网络)法院庭审 5.“七一”系列活动 6.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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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普法平台 |
局微信公众号、局OA办公系统、局官方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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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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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组学习(每年至少组织2次) 8月《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 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部门工作人员,每年至少开展2次法治专题讲座: 4月26日:2022年第一期生态环境法治培训班 7月5日:2022年全国生态环境系统新污染物治理培训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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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党组)书记 带头讲法治课 |
课题:习近平法治思想,授课时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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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领导、部门 及普法联络员 |
分管领导:于智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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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部门:法规与标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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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联络员:敖特根 联系电话:0477-51119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