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琼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系统垂改后基层生态环保能力增强的建议已由我单位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站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设计和组织领导的高度,为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提出来的。2016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按照市委办、政府办印发的《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工作方案》要求,各旗区生态环境部门调整为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只上收在编人员,未列入机构编制部门管理的人员暂维持现状不变,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机构维持现状不变。目前,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共有在编工作人员482人,超编、临聘和园区人员不作为上收对象,较垂改前1126人减少644人,同比减少57%。
二、具体解决措施
(一)坚决落实好垂改有关政策。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是为了建立健全条块结合、各司其职、权责明确、保障有力、权威高效的地方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切实落实对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监督责任,增强环境监测监察执法的独立性、统一性、权威性和有效性,适应统筹解决跨区域、跨流域环境问题的新要求,规范和加强地方环保机构队伍建设。虽然在改革当中存在一些问题,但我们将如实将问题向上级部门反馈,自治区也在同步开展垂改评估工作,我市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有关政策,争取将职能捋顺,队伍加强,为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认真解决垂改后部分干部待遇问题。按照要求,垂改后确实因为编制问题,一部分人员无法上划至市生态环境系统。但生态环境队伍是多年来精心培养起来的专业队伍,我们将尽最大努力留住每一个干部,维护其切身利益,调动干部的积极性。对于超编人员,将协调旗区编委通过事业单位改革予以解决;对于临聘人员,将通过争取政府统一购买服务,保证待遇。
(三)持续加强生态环境队伍建设。“十四五”期间,对标对表“减污降碳”的总目标,全市将面临的压力依然很大。持续加强生态环境队伍建设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首要任务,我市将持续加大资金投入,多方招揽优秀人才进入生态环境队伍,加强队伍建设,推动全市生态环境事业再上新台阶。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