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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5月2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5-22 17:16 来源: 字号:默认超大 打印 保存 分享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52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5522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5111789

 真:0477-5111789

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市生态环境局

 编:017000

 

序号

项目名称

所在地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基本情况

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情况

1

长城钻探2025年苏53区块第一批产能建设项目

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乌审旗

中国石油集团长城钻探工程有限公司苏里格气田分公司

鄂尔多斯市则渊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项目范围位于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和乌审旗境内,本项目拟在现有开发范围内建设产能1.4673×108m3/a全部为弥补产能本工程部署井场18座,建设天然气井24口(其中新建22口,侧钻改造水平井2口),配套建设采气管线13条,共12.86937km。项目总投资1261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42万元,占总投资的6.67%

(一)生态保护措施

1. 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

(1)避让及减缓措施

钻井、井下作业与地面工程设施建设应尽量减少临时占地和永久占地严格控制并尽可能缩小施工作业区,在符合集输线路总体走向的前提下,管线埋设尽量避免或减少跨越高大沙丘,防止沙丘前移;管线实施分段作业;开挖地表、平整土地时,表土单独存放,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回填措施;对施工中产生的临时堆土和弃渣采取编织袋挡土墙临时拦挡;施工结束后,对管沟及时进行回填平整;对临时占地及弃土(渣)坡面在第一个播种季节进行植被恢复或者平整土地,恢复原有用地性质。

(2)井场生态保护措施

控制井场作业面范围;切实做好泥浆不落地工作;试气作业采取防井喷等有效措施;临时占地在施工结束后,及时回填,平整地面;对开挖井场造成植被破坏或地表裸露的,必须采取有效的修复措施,在第一个播种季节进行植被恢复,临时用地林草植被恢复率不低于100%,覆盖度不低于项目周边,土地沙化面积不扩大。

(3)管线及道路生态保护措施

优化道路布局,尽可能利用现有道路;严格控制作业带宽度;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控制施工车辆、机械及施工人员活动范围;对管道施工过程中无法避让必须占用的植被,挖掘时应将表层土、底层土分开堆放;加强道路临时占地范围内植被恢复;工程结束后,要采取固沙等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在第一个播种季节进行植被恢复,管道埋设处及两侧5m范围内可以采用浅根的草本或小半灌木植物,其他区域采用灌木或半灌木。

(4)防风治沙措施

井场、道路、管线防风治沙工程用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相结合的治理方案。流动沙丘沙地设1米×1米的麦草方格沙障;固定、半固定沙丘沙地地段设1米×2米的麦草方格沙障;麦草方格沙障内用沙打旺草籽等易活植被草籽对沙地进行绿化;施工中产生的临时堆土和弃渣采取编织袋挡土墙临时拦挡

(5)对动物的保护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组织、加强保护管理等措施,施工过程中发现有野生动物的栖息地时,应尽量避开,不得干扰和破坏野生动物的栖息、活动场所。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教育,严禁对野生动物滥捕滥杀,避免破坏野生动物的栖息环境。

(6)对基本草原的管护

井场和管线共占用基本草原17.657公顷,制定了基本草原环境保护方案。施工前应征得有关林业与草原管理部门同意,依法办理征占用手续,未批复前严禁擅自动工,并采取补偿措施和落实占补平衡;对临时占用的草原,使用期限不得超过二年,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占用期满,用地单位必须恢复草原植被并及时退还。

7)对公益林的保护措施

井场和管线共占用公益林3.134 公顷,施工前应征得有关林业与草原管理部门同意,依法办理征占用手续,未批复前严禁擅自动工;施工中首先应优化集气管线、井场的选址及布置,减少对公益林的占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及施工人员、机械活动范围,减少对公益林的影响;施工时对于临时占用,施工结束后应及时覆土复绿,及时恢复原有植被类型,恢复效果不应低于占用前水平;对于永久占用面积,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补偿、补种,做到占补平衡,使区域林草面积不减小,功能不改变、质量不降低。

2.运行期生态保护措施

加强对井场、管线、道路恢复植被的抚育工作,并定期采取养护、补种等措施,使植被覆盖度不低于现状水平,临时占地植被恢复率达100%;加强生态环境的监测与评估,典型井场周边、典型管线周边选择3~5个代表点划定标准地,布设在周边基本草原、公益林处,建立长期监测制度,按照监测频次要求进行植被样方、动物样线调查并保留记录台账,主要监测、调查因子固沙草方格完整性,植物长势、郁闭度、高度、覆盖度、植被类型、植被覆盖率、生物量等生物多样性,监测频次为一次/年

3.退役期生态保护措施

采气井封闭后,拆除井场采气设备,封堵、封闭井口,及时清理施工现场,进行场地平整,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对井场和道路等占地进行生态恢复,临时占地植被恢复率达100%,要求覆盖度和成活率不低于周边现状。应在原有井场和管线位置上方设置标志,以防附近的各类施工活动对原有井场和管线的破坏。

退役井、站场占地范围生态修复工程采用植被类型,高度、盖度、生物量、成活率进行监测要求占地范围内设施拆除,植被恢复,3年内达到100%,覆盖率不低于周边平均水平,土地沙化面积不扩大。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采用节能环保型柴油动力设备、优质轻柴油试气过程中的天然气通过移动式放空火炬在安全地带点燃放空;定期对燃油车辆进行维护;施工场地周围地域开阔,采用环保焊接材料,熟练焊工,经大气扩散后对环境及敏感点的影响较小;定期清扫散落在施工场地的泥土,配备洒水车或其它洒水设备,及时对施工作业面进行洒水抑尘;遇大风天气停止土方作业;开挖土方集中堆放在背风侧,及时回填,不能及时清运的,适时采取洒水灭尘、遮盖等措施,防止二次扬尘;各种原辅料包括泥浆原料、压裂砂等在施工场地库房存储,严禁露天堆放;严禁运输建筑材料和设备的车辆超载行驶;施工结束后立即对作业进行植被恢复,并确保绿化面积和植被成活率等。

2.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气田开发集输采用密闭流程,加强采气井密封系统。井口、井场设紧急截断阀,一旦发生事故,紧急切断气源,最大限度减少事故状态下的排放量;采用技术质量可靠的仪表、阀门、控制设备等,保证生产平稳进行和操作平衡,避免工作压力大幅度波动;所有设备、管道和阀门的强度、严密性及耐腐蚀性符合有关规定,减少放空和安全阀启跳,减少气体泄漏;集输系统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管道天然气泄漏事故发生,采气树及管道等有阀门的地方,不定期进行天然气测漏检验,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在充分考虑管道、阀门、储罐等设施的密闭性并采取有效措施后,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烃类气体无组织逸散量。

3.退役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退役施工作业中应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文明施工,降低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

(三)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钻井废水排入井场废水储存罐中,经破胶脱稳装置后,再进行固液分离后,用于钻井泥浆配制,循环利用,最后一口井的钻井废水送油气田废弃物集中处理厂处置压裂返排液及放喷废液全部收集入罐,经沉淀处理,达到回用条件后回用于下一口井压裂液配置,回用率可达70%,剩余无法回用的30%定期送油气田废弃物集中处理厂处置井场施工营地设移动式环保厕所,生活污水排入生活污水罐暂存,定期由罐车拉运至当地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置,管道施工分段进行,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食宿依托附近村镇和附近集气站。

2.运营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气田采出水依托现有集气站分离器分离,暂存于现有储液罐,送至苏里格气田第三天然气处理厂采出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回注要求2025年底前建成采出水输送管线。运行过程严格控制回注污水水质,保证气田水出水水质完全达到《气田水注入技术要求》SY/T6596-2016)以及《气田水回注技术规范》(Q/SY01004—2016)相关要求。

(四)地下水、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源头控制措施

加强泥浆循环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对废液储罐、固废储存箱等暂存设施进行检查,减少跑、冒、滴、漏,减少设备破损和泄漏发生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禁钻井废水、压裂返排液及放喷废液、钻井泥浆及岩屑、生活垃圾等随意倾倒;钻井废液、再生钻井液及分离后的固相分别存放在废液储存罐、固渣储存箱;施工结束后,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的废水和固废,防止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的污染。

2.分区防渗措施

本项目分区防渗措施为:将钻井井场地面设施的防渗措施分为三个级别,即简单防渗区、一般防渗区、重点防渗区。对柴油储罐区、井场钻井区域、泥浆不落地区域、罐区、放喷液储罐地面等区域进行重点防渗,危废暂存间防渗措施按照GB 18597-2023中相关要求执行,其他重点防渗区防渗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K≤1×10-7厘米/秒;材料库、生活污水罐地面划分为一般防渗区进行一般防渗,地面防渗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K≤1×10-7厘米/。将井场生活区等其他区域划分为简单防渗区,采用集装箱式移动房并对地面用黏土碾压方式防渗。

3.跟踪监测措施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HJ1248-2022)、《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64-2020)规定,本项目在项目重点影响区附近以及土壤敏感目标处共布设4个土壤跟踪监测点,监测因子为石油类、石油烃(C6-C9)、石油烃(C10-C40)、汞、砷、六价铬,监测频次为表层样每年监测1次。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HJ1248-2022)、《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64-2020)规定,在典型井场周边共布设7口监测井,监测层位为第四系和白垩系含水层。监测因子为砷、汞、六价铬、石油类、石油烃(C6-C9)、石油烃(C10-C40)甲苯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监测频次为每半年监测1次。

(五)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噪声控制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时间,昼间施工,夜间不施工;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其良好的运转,降低噪声源强;泥浆泵拟通过加弹性垫料以减振降噪;修建的施工便道应尽量远离居民点;选择低噪声、低振动施工设备。

2.运营期噪声控制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等措施。

评估认为,报告书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基本可信,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可行。

(六)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影响分析

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钻井泥浆及钻井岩屑经固液分离及相应处理后,泥浆用于钻井循环使用,岩屑暂存于井场可拆卸固渣储存箱内,交附近油气田废弃物处理单位进行处理后综合利用;废矿物油、废油桶暂存于钻井施工场地内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未沾染废矿物油的废防渗材料收集后循环利用,沾染废矿物油的废防渗材料收集后交有处理资质的单位现场拉运处置;清管试压废渣集中收集后送一般固废填埋场处置;施工废料外售废品回收站;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蓄电池暂存于最近集气站的危废暂存库内,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置。

退役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弃拆除设施回收后综合利用,废弃建筑残渣外运至指定处理场填埋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