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月27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5年1月27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8582354
传 真:0477-5111899
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市生态环境局
邮 编:017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所在地 |
建设 单位 |
环评 单位 |
项目基本情况 |
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情况 |
1 |
鄂尔多斯市乌兰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年产6000万块煤矸石烧结砖项目技改项目 |
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 |
鄂尔多斯市乌兰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特拉布拉环保砖厂 |
陕西徳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2019年2月,原伊金霍洛旗环境保护局出具了《关于鄂尔多斯市乌兰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年产6000万块煤矸石烧结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伊环审字〔2019〕32号),2020年7月,建设单位进行了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利用煤矸石年生产烧结砖6000万块。本次技改主要是在现有制砖工艺前增加煤矸石筛选高岭土工艺,年处理煤矸石18.66万吨,年产高岭土6.477万吨。主要新建洗选车间一座(设置跳汰洗选机、压滤机、浓缩机等设备)、原料棚、产品棚、煤泥棚等工程及环保设施。项目总投资4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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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原料及产品均储存在全封闭彩钢棚内,设置雾炮机和喷淋设施进行抑尘,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须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表5限值要求。加强运营期管理,运输道路硬化,定时洒水抑尘,同时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减少扬尘污染。 废水:跳汰洗选废水废水经浓缩池浓缩处理后,回用于跳汰洗选系统循环利用;地面冲洗废水汇集到循环水池,回用于跳汰洗选系统;初期雨水池收集沉淀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罐车拉运至准格尔旗薛家湾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噪声:采取妥善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固废:建设单位需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进行处置,煤矸石废料、煤泥和雨水池底泥用于原有工程生产烧结砖,废机油、废机油桶等暂存于现有危废暂存库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最终拉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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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内蒙古寅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炉渣综合利用项目 |
鄂尔多斯市乌审旗苏里格经济开发区 |
内蒙古寅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内蒙古鸣宵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概况:主要通过对炉渣进行处理,生产铁块、铝块、不锈钢、铜块以及免烧环保砖等,处理规模为10万吨/年。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2600平方米)、原料仓库(2400平方米)、产品仓库(2400平方米)、一般固废暂存间和危废暂存间等配套的公用工程及环保设施。项目总投资4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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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炉渣预处理废气由集气装置+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要求;制砖工序废气由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须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浓度限值要求。通过全封闭、喷淋抑尘等措施确保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中相应限值要求。加强运营期管理,运输道路硬化,定时洒水抑尘,同时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减少扬尘污染。 废水:强化废水处理与回用。生产废水排入循环水池,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三级沉淀后回用于运输车辆冲洗系统;生活污水经粪池经处理后定期进入园区污水厂处理。 噪声: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固废:建设单位需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进行处置,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制砖,筛分生料收集后返回垃圾焚烧厂再次焚烧发电。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设计、建设和管理,废润滑油、废油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最终拉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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