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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内蒙古自治区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考点日程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06 09:51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核与辐射监测中心 字号:默认超大 打印 保存 分享到: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和考核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告 2019年第57号)及《关于进一步优化辐射安全考核的公告》(公告 2021年第9号)的要求,自2020年起,新从事辐射活动的人员,以及原持有的辐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到期的人员,应当通过生态环境部“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平台”(以下简称培训平台,网址:http://fushe.mee.gov.cn)进行报名并参加考核,其中,自2021年3月15日起,仅从事Ⅲ类射线装置销售、使用活动的辐射工作人员无需参加集中考核,由核技术利用单位自行组织考核

    现将20215内蒙古自治区考点日程安排公布如下:

    1.考核地点:鄂尔多斯、通辽市、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赤峰。

    2.公告详情详见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912/t20191225_751572.html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2103/t20210312_824510.html),如有变动,具体以生态环境部网站公告为准; 

    3.核技术利用单位自行组织仅从事Ⅲ类射线装置销售、使用活动的辐射工作人员考核的相关要求,详见培训平台网站“资讯公告”(网址:http://fushe.mee.gov.cn/index.php?a=newslist&m=Index&cate=1&npage=1的“通知公告”专栏。

    4.培训平台将定期发布各考点考核计划,参加考核人员可就近自行选报。

    5.参加考核的人员可以扫描培训平台首页二维码,通过微信小程序进行报名,详细情况请在培训平台“报名/考核”页面中查阅。或者通过关注辐射安全培训微信公众号(FSAQPX)进行报名。

    6.考核人员报名后,应及时关注报名审核情况,审核不通过者须在报名结束日期前重新提交正确信息。

    7.为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更好的组织考试,保障考试工作人员和考核人员的健康,疫情期间考核注意事项如下:

(1)参加考核人员考前应手机下载“蒙健康” 或“蒙速办”APP,通过实名认证注册使用,申请完成国家电子健康码。到达考点时出示“国家电子健康码”, 同时必须佩戴口罩,配合防疫人员测量体温,否则不允许参加考核;

(2)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区参加考试人员,凡持有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信息健康通行码的,在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参加考试;

(3)考核当天,如有发热等相关症状,不得前往考点参加考核;

(4)到达考站时必须佩戴口罩,出示随申码,由考点工作人员确认无14天以内疫区旅居史及自身无发热、乏力、咳嗽等症状;同时需配合防疫人员测量体温。(未佩戴口罩、无随申码、随申码非绿码,不配合测温、体温异常的考核人员将不允许参加考核);

(5)等待入场时,参加考核人员需依次排队,人员间隔需保持一米以上;提前退场的考核人员,不得在考场及考点附近逗留。

 8.对于无故缺考考生,累计二次者,取消全年考核资格。请假者须向属地市级生态环境部门申请。

 9.报名注意事项,上传考生照片请注意以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