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核技术利用单位基本情况
我市辖区内共有核技术利用单位188家,其中使用放射源单位60家,均为使用Ⅳ类、Ⅴ类放射源单位,共有放射源863枚(Ⅳ类源508枚,Ⅴ类源355枚);使用射线装置单位135家,包括12家Ⅱ类射线装置使用单位和123家Ⅲ类射线装置使用单位,共有射线装置842台(Ⅱ类射线装置24台,Ⅲ类射线装置818台),使用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单位3家。
二、辐射安全监管基本情况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设有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科专门从事辐射安全监管工作,旗区分局也有相应的科室开展相关工作。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每年都组织开展全市范围内的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6月1日,我单位制定了《2020年辐射安全隐患排查方案》,7月15日前,旗区分局已经按照方案要求,对辖区内的核技术利用单位完成了检查工作。对存在问题的相关单位已责令其进行限期整改。主要存在的问题集中在一是辐射安全申报系统中信息填写不全;二是辐射安全规章制度落实不够到位;三是辐射事故应急等相关工作不够重视。
市生态环境局将在10月份会同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辐射处以抽查的方式对重点的核技术利用单位进行新一轮的辐射安全隐患排查,严格按照《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基本规范》的要求规范核技术利用单位,使我市辐射监管工作达到进一步规范化及精细化的水平。
三、辐射应急及监测能力建设基本情况
2012年到2019年期间,我局的二级单位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中心监测站累计投入约423万元,配备辐射类监测仪器共计27台套,基本涵盖了辐射类的环境监测项目(监测项目主要有综合场强、工频场强、X-γ辐射剂量率、水中总α放射性、水中总β放射性、αβ表面沾污、氡及氡子体、水中铀、核素分析)。能力建设走在了全区地级市的前列。具备了应对和处理一般辐射事故的能力。2020年,由于机构改革,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中心监测站上收至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更名为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生态环境监测站,辐射监测设备均留在监测站。
2018年,由我局牵头起草编制的《鄂尔多斯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由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颁布实施,环保、公安、卫生、财政等各部门加强协同配合,提高了处理辐射事故的效率。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