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区生态环境分局和开发区环保局:
为确保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对我市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顺利开展,现将《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全区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落实。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全区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