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内蒙古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公司:
为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公众健康,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理顺通信基站环境保护管理机制,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和国家“宽带中国”战略,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内蒙古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关于核实<通信基站环境保护工作备忘录>2019年度实施情况的函》(内环函〔2020〕49号)要求,我市应于2020年9月15日前完成《通信基站环境保护工作备忘录》(环办辐射函[2017]1990号,以下简称《备忘录》)2019年度实施情况核实工作,为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提出以下要求,请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全面开展组织实施。
一、提高认识,创造良好的行业发展平台
三大运营商和铁塔公司要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和谐发展理念,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努力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有机统一的绿色发展,将宽带网络作为国家战略性公共基础设施,加强顶层设计和规划引导,本着合法合规、互谅互解的原则,积极推进 “宽带中国”战略实施工作,实现通信行业和环境保护和谐发展的新局面,创造良好的行业发展平台,持续改善我市电磁辐射环境质量和安全。
二、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备忘录》环境保护工作
各运营商和铁塔公司要认真研究布置《备忘录》环境保护工作,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规章制度,明确环境保护责任机构和责任人,将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纳入企业文化建设、制度建设、经营管理全过程;依法履行环境影响登记备案手续,积极开展环境检测、信息公开和科普宣传,妥善处理环境信访投诉,切实做好各项环境保护工作。
三、开展自查,全面梳理2019年度实施情况
三大运营商和铁塔公司要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内蒙古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关于核实<通信基站环境保护工作备忘录>2019年度实施情况的函》检查内容开展自查,认真填写附件1,准备相应的支撑材料,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的整改措施,形成自查报告(参照附件2内容),并于2020年7月20日前上报市生态环境局和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
四、联合检查,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
2020年7月21日至2020年8月20日,市生态环境局与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将严格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强化监管,联合开展监督检查,核实三大运营商和铁塔公司开展2019年度《备忘录》实施情况的自查工作,并对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形成报告上报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内蒙古自治区通信管理局。检查方式为听取单位通信基站建设环境保护工作汇报、查看资料,现场抽检方式。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查处,切实保护生态环境和公众环境权益。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与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将组织对盟市核实结果进行抽查。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 鄂尔多斯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