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放射性污染,确保环境安全,保障人体健康,落实辐射工作安全责任,2014年6月5日,鄂尔多斯市环保局核与辐射安全科会同鄂托克前旗环保局、公安局对鄂前旗上海庙开发区3家涉源单位(内蒙古上海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矿内蒙古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鄂托克前旗长城煤炭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辐射环境安全联合检查的行动。
对涉源单位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放射源核素、类别、数量、用途及使用情况进行了严格仔细地核查。深入洗煤厂现场,对使用放射源设备的灰分仪、密度计的工作情况进行确认核实。对企业辐射防护与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进行了全面细致地查阅。
通过此次联合检查,对涉源单位存在的具体问题,提出了书面的现场检查意见和整改要求。这几家涉源单位普遍存在辐射安全许可证未及时办理法人变更手续、辐射安全防护不够到位,相关工作人员个人计量档案不够全面等问题。
此次环保、公安联合检查的开展,为日后辐射事故应急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为环境安全、公众健康提供了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