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1号)、《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管理办法》(环保部令第13号)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格审查和许可指南》(环保部公告2010年第90号)要求,内蒙古新创资源再生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变更各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能力及延期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提交了申请报告及相关资料。经资料审查,情况属实,我局同意该公司变更各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能力并按照要求换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现予公告。
项目概况:该项目从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收集、处理(拆解),经营规模149万吨/年。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