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2021年成为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试点城市以来,我市在地下水型饮用水源补给区划分和保护、在产企业地下水污染防治、气田采出水回注地下水污染防治、地下水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和经济政策的探索创新等方面均取得显著成效,生态环境部对我市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一是制度体系逐步完善。出台《鄂尔多斯市天然气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规与《鄂尔多斯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管理办法》等多项管理制度,率先印发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完成全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建立健全地下水污染防治制度体系的“四梁八柱”。
二是探索在产企业全周期监管。以煤化工行业为主,制定隐患排查技术要点、场地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指南,建立企业自查、旗区抽查、市级督查的三级隐患排查质控机制,整改问题93项。确定12家在产企业和垃圾填埋场、危废填埋场开展渗漏排查试点,应用机器人法、闭水试验、听漏仪、探地雷达等技术方法完成排查及整改。运用探地雷达、水质指纹图谱等技术精准溯源,创新“边生产、边管控”模式。
三是填补行业监管空白。针对天然气开采行业,构建 “法规约束-制度规范-技术支撑”三位一体的地下水环境管理体系,开展天然气开采全过程隐患排查,实施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估,探索出台《气田采出水回注地下水环境管理要求》及配套气田行业隐患排查技术要点、地下水环境调查技术要点。建立采出水回注全过程监管模式,开展42口回注井筒完整性检测及分类修复。
四是水源保护成效稳固。因地制宜实施水源综合整治,完成哈头才当地下水型饮用水源补给区划分工作,制定补给区管理办法及配套奖补政策,通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煤矿保水开采等精细化管控,守护水源“生命线”。
五是经验模式全国推广。形成4个典型案例及多类技术与管理范例,像煤化工企业精准溯源、天然气开采井筒完整性检测等做法,通过生态环境部相关简报印发推广,为全国同类资源型城市地下水污染防治提供了可复制的“鄂尔多斯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