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6项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符合验收销号要求,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鄂尔多斯市委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贯彻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鄂党办发电〔2025〕5号)》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29日至8月1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反馈我单位。
联系电话:0477-5111805 邮寄地址: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