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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0-01-27 14:32 来源: 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局 字号:默认超大 打印 保存 分享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08〕36号)文件精神,特向社会公布2009年度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3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2009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对照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梳理、规范化、系统化的公开行政审批、污染源监测、总量控制、监察执法、排污费征收等信息内容并及时公开发布。

(二)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我局加强了组织领导,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工作实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确定了局宣教科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并对局机关各科室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科室的工作职责。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做到及时调整栏目、更新信息公开,确保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始终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工作。同时加强监督检查,定期不定期对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相关科室进行更新报送并纠正整改。并严格要求执行保密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通过监督,确保了政府信息发布及时,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高效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在2009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70余条,我局除在部门网站上公布政府信息外,还通过电视台、公告栏、信息简报等形式定时公布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2009年我局没有受理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和投诉情况。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09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0件;行政诉讼0件;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0件。

六、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业务培训不到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把握不准;二是主动公开意识及时性有待加强,存在信息公开不及时现象。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强化责任意识。抓好全体干部职工业务培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范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