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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3-12-06 公文时效 有效
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3-12-06
公文时限 有效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发布日期:2023-12-06 08:47 来源: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默认超大 打印 保存 分享到: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91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开展了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经清理,以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名义制发的涉及生态环境局规范性文件共3件,其中1件继续有效、1件废止、1件宣布失效;以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共1件,继续有效。现将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1、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名义制发的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涉及生态环境1件)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鄂府发〔2019〕108号)

2、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名义制发的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1件)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管理办法>的通知》(鄂环发〔2022〕13号)

3、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名义制发的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涉及生态环境1件)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然气勘探开发活动环境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鄂府办发〔2016〕105号)

4、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名义制发的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目录(涉及生态环境1件)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鄂府发〔2015〕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