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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与矿区环境科

发布日期:2023-05-04 09:19 来源: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默认超大 打印 保存 分享到:
  负责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建立对各旗区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落实情况考核制度,组织拟订重污染天气应对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承担周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大气主要污染物总量的核算工作。组织相关科室配合矿区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配合编制矿区生态环境政策、规划,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工作。 

  办公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大楼  

  科室负责人:陈 韬 

  科室联系电话:0477-5118169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