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化数据质量管理,筑牢碳市场运行基础。一是重点行业碳排放数据审核,发电行业月度存证审核,全年按月推进,对全市47家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的碳排放数据开展常态化审核工作,依托全国碳市场管理平台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新增行业数据审核能力建设,做好全市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的月度信息化存证审核,总结发电行业月度存证审核经验基础,开展碳排放数据审核工作。同时,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通过邀请专家授课、组织内部学习等方式,尽快提升业务能力。通过日常监管审核,月度核查覆盖率100%,数据异常问题整改率100%。二是年度排放报告与质量控制报告审核
,第一季度结束前组织企业完成 2024 年度重点排放单位(发电、非电)近100家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报送工作,并对报告内容进行准确核对,保证数据无误。六月底前完成2024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核查的复审工作,并及时组织企业完成管理平台填报工作。年底前指导企业更新2026年数据质量控制计划,优化数据确认方式及获取方式、监测设备校准、数据记录频次等关键环节,形成“一企一策”质量档案。
二、推进标准编制与行业拓展。一是持续推进《2024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工作,按照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要求,以及市直各相关部门数据资料完成发布情况,按计划完成清单编制工作。二是按计划完成与自治区生态环境低碳发展中心合作编制的编制《沙化土地防护灌木林(柠条、沙柳、梭梭)碳汇储量监督抽查技术规范》地标工作。三是配合气候科做好全市纳入碳排放市场企业的技术帮扶工作,深入企业调研,了解企业在碳排放方面的困难和需求,提供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三、开展业务培训及经验交流。一是在“全国低碳日” 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如深入社区、企业、学校深入社区、街道、校园、企业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单、观看低碳宣传片、提高公众对低碳生活的认识和参与度。二是不定期组织业务培训,邀请行业专家讲解最新政策法规和技术方法。同时,积极参加“双碳”领域的经验交流、业务培训活动,学习先进地区的工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