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24号)和《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2025年度年报和2026年度名单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内环办〔2026〕6号)文件精神要求,我局拟定了本行政区域2026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此次公布的518家应当披露环境信息的企业中,属于重点排污单位类型的企业475家,属于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124家,属于符合《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情形的上市公司或发债企业21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6年3月16日—2026年3月30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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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鄂尔多斯市2026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 (公示)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