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域名: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政务 /
英文域名:sthjj.ordos.gov.cn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手机端 登录/注册 微博 微信

内蒙古部署开展河湖库“清四乱”回头看暨“清槽行动”

发布日期:2024-12-03 13:16 来源: 内蒙古河湖长微信公众号 字号:默认超大 打印 保存 分享到:
  日前,自治区党委书记、第一总河湖长孙绍骋和自治区主席、总河湖长王莉霞以2024年第3号总河湖长令形式签发了《内蒙古自治区河湖库“清四乱”回头看暨“清槽行动”实施方案》。本次开展的“清槽行动”,将通过划定“一线两区”(禁种线、主河槽区、滩区)范围,完成落线定桩及宣传引导工作,严格管控春耕期间河流主河槽区违规种植行为,从严落实禁种管控要求,全面清理主河槽区内妨碍行洪的林木、围堤等障碍物,完成主河槽堵塞卡口清淤疏浚等9项措施,恢复河道行洪通道,确保水流畅通。

本次“清槽行动”将对全区范围内河流按照临水线、河道造床流量或2年一遇洪水水位划定禁种线,将河道主槽两侧禁种线之间的区域划定为主河槽区,将禁种线与堤防或者河道管理范围线之间的区域划定为滩区。对主河槽区,将从严落实禁种管控要求,对现有耕地予以逐步退出,对妨碍行洪的林木、围堤等及时进行清理,对阻水道路、桥梁等加快进行改造,确保水流畅通。对滩区,将按照水利部河湖“清四乱”工作要求,结合实际进行清理整治。水库库区进、出水通道参照河道纳入“一线两区”分区管控。实施方案逐项明确了责任单位、监督指导单位及完成时限,2025年底前,务求各项举措落地见效。